太原市公办幼儿园有哪些?
目前直属太原市教育局管理的公办幼儿园有7所:育红幼儿园、育英幼儿园、育才幼儿园、育杰幼儿园、育蕾幼儿园、育星幼儿园、育华幼儿园,其余公办幼儿园由所在县(市、区)管理,请您根据所在县(市、区)具体详询当地教育部门。
太原市公办幼儿园汇总(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规范我市公办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现对2020年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工作原则
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继续坚持“三统一、三公开”(即统一时间、统一流程、统一方式,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报名程序、公开录取名单),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要通过媒体、教育官网及公众微信号等多渠道主动公开招生信息,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招生政策,不断提高家长知晓率。
二、招生时间及流程
招生时间统一为6月20日开始至7月15日结束。
招生工作统一流程:各幼儿园公布招生简章—家长在太原教育网上报名(太原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taiyuan.gov.cn)—幼儿园审核资料—幼儿园组织电脑派位—幼儿园公布录取名单—家长办理入园手续
三、招生条件及范围
1.招收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心健康的适龄幼儿。
2.位于住宅小区内的小区配建幼儿园原则上优先招收本小区幼儿,如有空余名额再招收附近适龄幼儿。
3.非小区内配建的幼儿园按照“就近方便入园”的原则
招生。
4.具体招生范围、条件,由各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情况
制定并公布。
四、工作要求及保障
1.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实际出发,有条件的尽可能地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增加公办学位,最大限度地满足家长入公办幼儿园的需求。要严肃、公正、规范组织好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所属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指导审核公办幼儿园招生简章、招生流程,监督幼儿园严格按照招生计划、程序规范招生。对外公布的招生资料,必须经分管局领导严格审核并签字后对外公布。市教育局作为市直属幼儿园责任主体要对各幼儿园的招生简章进行审核。市直属各幼儿园具体负责本园的招生。市县两级直属幼儿园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对外公布本园招生简章、招生流程、计划、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邀请市、县(市、区)两级纪委监委派驻各级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按照隶属关系全程监督幼儿园招生工作。
3.严格落实流程。各幼儿园要在太原市教育网、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大门口、小区显著位置公布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应包括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报名网站、招生具体流程、家长报名应提供的资料等内容,公布时间为7天。网上报名工作统一在太原教育网上完成。各园要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家长来园提交审核资料的时间,做好防控,科学有序分批审核。
4.优先保障人员。落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园政策。
5.确保公平公正。各幼儿园电脑派位录取工作必须由公证处公正,派位现场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纪检监督人员、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共同参加,派位结果要在现场和太原教育信息网上同时公布。各幼儿园在招生期间应设立咨询接待办公室,公布咨询电话,并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值班,为家长提供耐心热情的咨询服务。
6.加强舆情监控。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幼儿园在招生期间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完成。
7.严肃执纪问责。各幼儿园园长为本园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阳光招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徇私舞弊,如发现在招生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绝不姑息。
太原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