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1年我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体制
2021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报经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公布并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我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小学毕业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各中学校服务片区范围。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纳入初中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任何部门、义务教育学校和机构以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筛选生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三)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严格实行均衡编班。
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一)科学划分入学范围
按照免试和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区教育局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适度调整,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每名小学毕业生都能升学接受初中义务教育。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初中的学籍和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二)本区入学办法
1.“单校划片”入学办法。凡办有小学的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本校小学毕业生升入本校初中。实行“单校划片”的初中学校,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升学,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对口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学校就读。
2.“学区对口”入学办法。实行“学区对口”入学的初中学校,区教育局合理划分学区范围,通过“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方式实行学区对口入学。片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按划定的学区,对口升入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
3.“电脑随机派位”入学办法。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1)户籍在摄乐村、三给村、营村和芮城村的小学毕业生(原住民),均可填报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志愿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由摄乐小学、三给小学、营村小学和芮城小学四所学校各自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核定后报区教育局审定,符合条件的,全部直升。
(2)直升后的剩余学位,柴村片区的九所小学: 摄乐小学、三给小学、营村小学、芮城小学、选煤街小学、实验小学、杨家小学、西张小学、呼延小学,符合“双籍统一” (即学籍在九所小学,户籍在尖草坪区,且学籍和户籍变动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 “人籍一致”条件的毕业生(其中,摄乐小学、三给小学、营村小学、芮城小学已经直升的除外)均可报名,报名结束后由九所学校各自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核定后报区教育局审定。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中直升后的剩余学位数时,全部安排入学,超出招生计划中直升后的剩余学位数时,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三)跨行政区域入学办法
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视具体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但不得择校。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①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20年6月30日前办理);②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1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20年6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
2.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实行全覆盖。具体分配办法:一是辖区内除汇丰片和迎新街片外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全部对口直升片区内对应初中就读;二是汇丰片和迎新街片区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依据片区内初中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但不得择校;三是汇丰片、大同路片和尖草坪片区内需要寄宿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可由监护人提出到本区有寄宿条件的学校就读申请,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到区实验中学、区第三中学或区第六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五)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办法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我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我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六)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入学办法
1.我区具备寄宿制条件的公办初中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区实验中学和区第三中学校面向全区各招收1个班需寄宿的本区“双籍统一”的小学毕业生。
2.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轻度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对中、重度残疾儿童通过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四、民办初中入学办法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实行捆绑摇号,家长可自愿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摇号由属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将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学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在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且有本校学籍的应届小学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招生网上报名。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录取结果;直升人数少于初中招生计划的,空余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实行注册入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五、工作纪律
(一)从严执行“十项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从严规范学籍管理。区教育局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普通中小学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掐尖招收转学生。
(三) 从严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区教育局及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纪律,对违法违规招生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市、区教育局视违规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
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做好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各项工作,专人负责,强化监督。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坚决杜绝无计划、超范围招生行为。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初中每班50人标准进行招生,杜绝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抓紧研究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市、区教育局和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市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三)营造良好氛围
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通过报纸、广播、官网、官微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入学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扎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争取学校、家长和社会的理解支持。严禁学校私自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网络平台进行虚假宣传。要加大对常见违规招生行为的预警,帮助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避免受害。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学校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切实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附件:1.尖草坪区2021年初中招生入学学区划分情况说明
2.2021年尖草坪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时间安排表
尖草坪区2021年初中招生入学学区划分情况说明
为保障我区每一名适龄少年都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确保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和学区入学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区教育局在原有相对稳定学区范围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现将我区2021年初中招生入学学区划分范围公布如下,请各学校遵照执行。
一、单校划片对口直升
傅山学校:小学部的毕业生直升傅山学校初中部;西村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二中学校:新城小学校、北固碾小学校、赵道峪小学校及新店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三中学校:实验小学、选煤街小学、呼延小学校、西张小学校、杨家小学校、芮城小学校、营村小学校、摄乐小学校及三给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五中学校:科技实验小学、东方小学和光明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区第六中学校:向阳小学校、北下温小学校、西墕小学校和西高庄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柏板小学校、镇城小学校、西关口小学校、上薛小学校、宇文小学校和岗北小学校需寄宿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上兰中学校:上兰小学校、土堂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柏板中学校: 柏板小学校、镇城小学校、西关口小学校、上薛小学校、宇文小学校和岗北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阳曲中学校:阳曲小学校、皇后园小学校、黄花园小学校、峰西小学校、歇子寨小学校和岗底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汇丰中学校:双语实验小学、兴华街第二小学校、大东流小学校、西流小学校及一流小学校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对口升入;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汇丰片区内五所小学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十三中学校:统筹安排汇丰片区内五所小学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校:赵庄小学校、大同路小学校、翠馨苑小学校、恒大名都小学校和太原市五十五中小学部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五十九中学校:恒山路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中学校:坪西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七中学校:阳光小学、兰岗小学校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中北大学附属中学:中北大学附属小学的毕业生对口升入。
二、学区对口入学
区实验中学、太原市第六十一中学校、太原市第六十六中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实行学区划片入学。
1.迎新街片
区实验中学校:新华社区、朝阳社区、迎新苑、区二中宿舍楼、怡和园以及凤凰小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太原市第六十六中学校:兴安苑社区、青楼社区、红楼社区、大同路社区、青山苑、102和103宿舍以及迎新东一条、迎新东二条和迎新南一巷、南二巷之间零散宿舍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2.汇丰片
太原市第六十一中学校:友喜社区(万柏林区户籍)、欣园社区、华硕苑小区以及选煤厂社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3.尖草坪片
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柏杨树村、同乐苑、东涧河、晋安南北院、城建工人柏南、苹果旧技校、柏北院、柏桦柏杨区、东山矿区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杏花岭区第二中学校:东市场棚户、中涧河涧河苑、17-19宿舍、21宿舍、24宿舍、耐火、机车、东市区、建材宿舍、迎春小区、西涧河、花园后宿舍、涧河路、春怡园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杏花岭区第六中学校:14-16宿舍、20宿舍、22宿舍、23宿舍、25-35宿舍、自建一、自建二、自建四宿舍、七府坟村、恒三铁路宿舍、汽运宿舍、大型、冶建、光社、117-118宿舍的片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
2021年尖草坪区初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7月15日前:制定出台《尖草坪区2021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
二、7月16日:向社会公布本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招生计划、划片范围。
三、7月17日—8月15日:区教育局组织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1.7月17日—21日:区教育局组织公办初中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进行网上统一报名。
2.8月7日:区教育局组织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并公布派位结果。
3.8月8日--10日:民办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4.8月11日--12日:审批地教育局审核民办初中录取结果。
5.8月13日--15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
四、8月19日:区教育局汇报初中招生情况。
五、8月23日:全市统一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六、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开展中小学衔接教育。
七、8月28日:初一新生均衡编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