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招生政策暂未公布,请耐心等待,小编持续更新中
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5日18:00—7月22日18:00
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太原教育门户网站进行。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和本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符合规定条件、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3、没有本市户籍但已在本市民办小学就读、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和具有本省其他市户籍、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只能参加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招生。
二、招生范围
1、不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应面向本市行政区域招生;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应主要面向本市行政区域招生。需要面向全省招生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也可适当面向本省内其他市招生,但面向本省其他市招生人数(不含已在本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30%。
2、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的学生。
三、招生计划
1、全市各民办初中学校应根据本校办学条件,在规定时间内申报2017年度招生计划。
2、依据各民办初中学校办学条件和全市小学毕业生生源总量,由各民办初中学校审批机关统筹核定后,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各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
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各民办初中学校初一年级全部达到标准班额,即不超过50人。并提倡实行小班化教学。
四、报名办法
1、2017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
2、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开始前,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小学、民办初中学校要向小学毕业生及家长做好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政策解答和网上报名办法咨询等服务工作。
3、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太原教育门户网站进行。
4、在全市统一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网上报名系统受理小学毕业生及家长自主登录进行报名。
5、小学毕业生及家长网上报名时,要根据自身意愿自主选报民办初中学校。每名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完成后,学生及其家长必须通过报名系统打印获取《2017年太原市自愿选择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表》。
6、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在太原教育门户网站公布各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人数情况。
7、按照省教育厅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没有太原市小学学籍的非本市应届小学毕业生及家长,参加太原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时,需登录太原教育门户网站从“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2017年非太原市小学毕业生自愿选择太原市民办初中学校申请表》,由小学生毕业学校及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参加太原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否则无法办理录取及学籍注册手续。
五、录取办法
(一)本校直升入学
凡办有小学的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应当在具有本校正式学籍学生及其监护人自愿的前提下,接收本校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读;但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
(二)电脑随机派位
1、电脑随机派位范围。
(1)凡是网上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民办初中学校,学校要全部录取选报本学校的学生。
(2)凡是非九年一贯制(含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初中学校,当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招生计划人数的30%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其余70%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录取。
(3)凡是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先完成具有本校正式学籍应届小学毕业生直升录取工作;当其余报名人数仍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时,剩余招生计划数的30%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其余70%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录取。
2、各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按照统一时间、统一程序、统一要求的方式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
3、各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要做到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机构人员、计算机专家、行风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负责人及家长代表进行全程监督。
4、各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打印3份,由学校、市教育局督查人员及纪检人员各持一份,并实时将录取结果上传到太原教育门户网站,公布各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名单。
5、各民办初中学校要在电脑随机派位工作当天,在本校显著位置公示本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果、收费标准、办理录取手续流程等,并在3日内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空缺招生名额转为自主招生计划。
6、各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督查人员现场将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果纸质资料和全过程录像资料密封,留存备案。
(三)学校自主招生
1、已选报民办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参加所选报学校的自主招生。任何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招收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时未选报本校的学生,否则不予办理学籍注册。
2、各民办初中学校在组织自主招生时可采取学生面谈、综合素质考察等方式进行。严禁自行或通过培训机构组织或变相组织与招生入学录取挂钩的考试、严禁以各类竞赛成绩、获奖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录取的依据。
各民办初中学校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局备案。
3、参加各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2017年太原市自愿选择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表》和《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到所选报民办初中学校办理自主招生相关手续。
4、各民办初中学校应在规定的自主招生时间结束后3日内通知学生及其家长自主招生结果,并为被录取的学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5、市教育局将组建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督查组,对全市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蹲点督查,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四)录取结果审核
1、各民办初中学校应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学生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自愿选择到本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信息资料报送市教育局审核备案(纸质资料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上报电子版)。
2、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初中学位。
3、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各民办初中学校向其发放盖有本校公章的全市统一格式的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