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深化全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依法规范、切实做好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各项规定,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切实推进全市民办学校依法办学,努力构建符合市情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教育制度体系。
(二)坚持区县为主
落实义务教育县级政府管理主体责任,实行“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机制,由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落实维稳、舆情引导责任。
(三)坚持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四)坚持计划指导
依据学校现有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办学规模条件,按照部颁班额标准(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核定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五)坚持公正公开
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实行阳光招生。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招生入学
我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坚持“深化改革、巩固成果、不断完善、公平公正”的思路,依法保障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权,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学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民办学校直接全部录取报名学生。
(一)政策与信息发布
1.4月28日,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发布《西安市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5月3日,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教育局在其政府、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本区县、开发区《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XX学校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3.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须经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教育局核准后,在其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平台同步发布。
(二)报名条件
有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具有西安市户籍〔2018年5月31日(含)前落户〕或西安市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具体见《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8〕51号)。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
每名学生报名前须先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制定资格审查办法,并组织实施。
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学生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进行报名,须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具体见附件3)
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时间:5月21日8:00—5月31日18:00。
信息公布: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教育局6月1日12:00通过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公布各民办学校报名人数。
(四)招生录取
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辖区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西安高新第一中学初中校区和西安高新逸翠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
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用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相结合方式招生,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的比例为4:6;报名学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全部录取报名学生。
1.电脑随机派位
电脑随机派位系统由市教育局开发和建设。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在辖区同一地点集中进行。(具体见附件4)
电脑随机派位时间:6月12日10:00全市同时开始。
2.面谈方式
凡已报名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又愿意参加该校面谈的学生,应二次登录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申请参加原报名学校面谈并打印面谈凭证。由学生本人持面谈凭证到该校参加面谈。
面谈统一采用谈话方式进行,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严禁出现“奥数”内容。录取结果出现相同分值的,按照《西安市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面谈工作实施办法》(具体见附件5)中的相关规定予以区分。若仍不能区分,再按照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教育局制定的具体细则加以区分,严格按照经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新生。
申请面谈并打印面谈凭证时间:6月29日8:00—7月2日24:00。
信息公布: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教育局7月3日12:00通过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公布各民办学校面谈申请人数。
面谈时间:7月6日—7月11日。
面谈结果公布:各区县教育局、沣东新城教育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高新区教育局及民办学校于面谈结束后第二天18:00前通过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公布面谈录取名单。
(五)其他事项
参加民办学校初中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入学,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8〕51号)相关规定执行。
经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学,按照我市人才引进有关规定执行。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中,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西安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