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转学需准备材料:
(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一)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并取得房证:
1.学生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2.房产证(如果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3.学生出生证明。
(二)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但未取得房产证(期房不可用)
1.学生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2.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2、3、4、7页,预售合同复印7、8、12页)、购房发票、完税证明、入住通知单、生活缴费收据。(如果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3. 学生出生证明。
(三)有沈北新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1.学生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2.认购书或安置协议、缴费收据、入住通知单、生活缴费收据。(如果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3.学生出生证明。
(四)只有沈北新区户口无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
1.学生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户主是学生法定监护人,学生与父、母同户。如果户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
2.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3.学生出生证明。
(五)无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和户口的外省市来沈北务工人员(含租住沈北新区廉租房、公租房住户):
1.学生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2.父母居住证或领取凭证。
3.父母工作证明。
4.租房协议。
5.学生出生证明。
6.如果是廉租房、公租房的需提供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原件。
咨询电话:89862729、89614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