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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哈尔滨南岗区中小学招生报名时间安排(公办+民办)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2 00:45:46
The Beginning

  2022哈尔滨南岗区公办学校招生

  (一)公办小学新生

  1,公布报名启事。

  6月6日前张贴网上报名启事,各小学要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上公布报名启事,并将报名启事张贴在校园中家长能够看到的醒目之处。报名启事要写明招生时间、招生范围、招生所应上传的有关证件等事宜。

  2.网上报名时间。

  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6月10日—20日,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报名信息采集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3.核验公办小学报名信息。

  6月28日—7月8日,对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

  4.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

  7月12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

  5.补充未被民办小学报名信息。

  7月13日—14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补充,家长务必在此期间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相关入学信息进行补充,请家长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中进行信息补充并上传相关证件。

  6、核验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报名信息。

  7月15日—19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

  7、确认录取结果。

  7月20日—22日,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8.分班时间。

  8月27日—28日,组织新生分班,家长代表抽签确认班主任教师,现场公布分班结果。

  9.完成学籍注册。

  9月7日之前,学校将新生学籍情况统计表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小学部。9月22日前,区教育局汇总各小学新生数据。9月30日前,完成新生电子学籍的录入及审核工作。

  (二)公办初中新生

  1.网上报名时间。

  6月28日—7月1日,家长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公办初中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

  2.导入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信息。

  7月12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

  3.补充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信息。

  7月13日—14日,报名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要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中进行信息补充并上传相关证件。

  4.核验信息。

  7月31日前,完成公办初中入学信息核验。

  5、公办初中录取确认。

  8月2日—5日,完成公办初中录取确认,陆续发放公办初中入学告知信息。

  6.新生分班时间。

  8月27日—28日,组织新生分班,家长代表抽签确认班主任教师,现场公布分班结果。

  7、完成学籍注册。

  9月30日前,完成新生电子学籍的录入和审核工作。

  2022哈尔滨南岗区民办小学、初中新生

  1.完成直升学生和优抚对象子女报名工作。5月31日前,完成不列入随机录取的直升学生和优抚对象子女人数、名单统计工作。

  2.发布招生信息。5月31日前,区教育局完成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材料的申报、审核工作。6月6日前,区教育局在“黑龙江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公布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进行电脑随机录取数单独列出,并公布不列入随机录取的直升学生和优抚对象子女人数和名单)、招生简章、收费标准等,同时发布相关招生政策解读。

  3.进行网上报名。5月31日前,区教育局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完成不参加随机录取的直升学生和优抚对象子女人数、名单统计确认工作; 6月10日0:00—12日8:00,家长通过“黑龙江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择填报1所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6月14日18:00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本区报名人数; 6月14日20:00—16日8:00,对本区内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第一次接受跨区(仅限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6月18日18:00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一次跨区报名人数; 6月18日20:00—20日8:00,对第一次跨区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的,第二次接受跨区(仅限其它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6月22日18:00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次跨区报名人数;将所有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供公办学校招生核验比对。

  4.报名信息审核和资格确认。6月28日—7月1日,对已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儿童、应届毕业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7月3日,公布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和名单。

  5、电脑随机录取。7月5日,进行电脑随机录取(直接录取及随机录取)。

  (1)直接录取。7月5日,对本区报名人数(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不超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区教育局将选择直接全部录取。对跨区(1—2次)报名人数少于剩余计划数的,也选择直接全部录取。

  (2)随机录取。7月5日,对于本区报名人数(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招生计划(进行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数)的100%。由电脑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公示录取顺序号(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按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数顺次录取。跨区(1—2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的,按剩余招生计划数100%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由电脑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公示录取顺序号,按计划数顺次录取。

  (3)交费确认。7月6日8:00—8日12:00,对直接录取和取得随机录取(在计划数序号内)资格的进行交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录取。对放弃录取的名额,以短信、电话等形式按随机录取序号顺次通知家长交费,在7月10日15:00前录满(完)为止。

  (4)公布结果。7月12日,由区教育局在“黑龙江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公布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确认录取名单。同时,将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公办学校就学。

  6、电脑随机分班。8月27日—28日,通过“黑龙江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对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进行电脑随机分班。

  7.完成学籍注册。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按规定时间做好新生学籍注册,不得为未报到学生注册电子学籍。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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