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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长春市中小学特殊群体入学方式 长春市适龄儿童入学条件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2 03:15:12
The Beginning

  2022年长春市中小学特殊群体入学方式:

  (一) 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连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二)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城区、开发区负责组织辖区内民族学校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可自主选择本民族学校就读。

  (三)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小年入学

  各城区、开发区要对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对其自然情况进行登记,组织专家组进行鉴定评估,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教育安置建议。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优先保障机制,对于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原则上应当就近就便安排到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

  (四) 入读长春市希望学校

  各城区、开发区要对辖区内相对贫困、家庭收入较低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摸底调查,确保其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家庭、军烈属子女,依靠政府公租房、保障房居住的困难家庭子女,可采取自荐或由当地教育部门推荐方式入读长春市希望学校。

  (五)入读长春市晨光学校

  初中阶段学习有特殊困难、行为有偏差的在校学生,由各地负责进行调查、统计,依据自愿原则,经原初中学校同意,安排到晨光学校学习。家长或学生本人主动申请,经晨光学校审核同意,也可办理转学手续。

  (六)特殊优抚对象入学

  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警、人才、医务人员等群体子女入学,依据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七)其他群体入学

  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外籍适龄儿童少年等入学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THE END

TAG:子女  学校  长春市  晨光  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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