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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一高二什么时候开学? 长春高一新生开学时间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2 04:36:43
The Beginning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5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开学工作的通知》(吉教办〔2020〕26号)要求,结合长春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确定我市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于5月11日开学,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级于5月18日开学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按照《关于对全省中小学校校园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长春市中小学校校园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专项督查指标》《长春市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进行全面自检自查,积极稳妥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做好教育教学衔接

  各学校要对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逐一摸底和评估,精准分析学情,区别不同班级、不同学科情况,认真进行梳理总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在确保每名学生都较好地掌握所学知识的基础上,再进行课程教学,切实做好教学衔接。

  切实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各学校要科学有效安排教学时间,强化教研指导,优化教学方式,合理把握教学进度,做到教学内容适量、教学时长适当,保障课堂教学质量。

  高度重视师生身心健康各县(市)区、各学校要组织学校医务人员、心理健康专业教师、班主任等,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加强师生在学习、生活、思想方面沟通交流,努力创造相互信赖、和谐轻松氛围,克服心理恐慌,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

  工作要求

  强化责任分工

  市教育局负责统筹指导错时错峰开学工作;各县(市)区要明确属地责任,组织好疫情防控期间错时错峰开学工作;各学校要强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从严从细从实做好每项工作,要制定经专业咨询性审核的工作预案,确保预案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操作性,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强化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加强舆情监控和应对,制定处置预案,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要及时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思想动态,营造良好的开学氛围。

  强化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将组成专项检查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各学校开展工作指导和督导检查,对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学校及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

THE END

TAG:疫情  防控  工作  各学校  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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