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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开
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幼儿园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规范招生入园工作流程。
(二)适龄优先
各幼儿园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的入园需求,小班秋季集中招生对象为 2018年9月1 日—2019 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三)就近就便
各幼儿园根据区域招生实际情况科学统筹、合理安排,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就便入园。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四)免试入园
各幼儿园对入园幼儿除健康检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的考试、测查、测试等,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
二、工作安排
(一)做好普惠性幼儿园招生
(二)做好民办幼儿园招生管理
各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除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招生简章,依法自主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简章报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并实施。
(三)实施多子女家庭便民举措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多子女家庭参加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未达入园年龄的其他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未入园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应在同一幼儿园共同就读至少一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入园工作管理
各幼儿园要按照审核的招生规模和班额,确定秋季学期招生计划,结合各园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招生公告,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细化报名流程,科学组织实施。及时妥善处置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 2022年招生入园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优化招生便民服务
在招生入园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咨询、接访,有效开展宣传引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现场资格审核和新生入园等环节。
(三)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根据服务范围进行招生,并严格按规定收费,严格控制班额。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将对违规宣传、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等各类违纪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生入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推动招生入园信息化建设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2022年公办幼儿园开始使用“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推动幼儿园招生入园信息化服务。其他各类幼儿园招生入园将逐步纳入全市招生系统实施统一管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其他民办幼儿园招生入园信息采用实地采集方式,所有幼儿园完成招生工作后,相关信息需按要求录入“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 各幼儿园要加强幼儿学籍注册管理,在幼儿办理入园报到手续后,及时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新招生入园幼儿和转园幼儿的学籍注册。
四、其他事项
(一)户籍适龄幼儿只可选报一所招生范围内的公办幼儿园,幼儿未被公办幼儿园录取的,可选报一所招生范围内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优抚对象子女入园。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蓉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交房的购房者子女入园等,均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新建公办幼儿园具体开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可能延迟开园,请家长酌情选择。
(五)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于6月启动,请家长根据需要选报。
(六)咨询电话:郫都区学前教育管理中心(028--87923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