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国家优师专项未完成计划院校征集志愿的通知
有关市(州)招考机构: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国家优师专项录取院校投档后,尚有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决定对未完成计划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现将征集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要求
(一)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8日22:00-9 日10:00。
(二)征集对象
1.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达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身体条件要求(详见学校2021年招生章程),政审(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试合格且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未录取理科男生。
2.国家优师专项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全省本科第一批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未录取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征集志愿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三)征集计划
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及名额见附件。
(四)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志愿设置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服从专业调配选项。
(五)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征集志愿填报网址http://zj.sceea.cn,或使用省教育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sceea.cn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及专业志愿。
(六)投档模式
本次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供学校审录。
二、填报注意事项
(一)在填报征集志愿时,考生应按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核准拟填报院校、专业代号及名称。
(二)考生要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拟填报院校招生章程,规避有身体条件、单科成绩等要求的专业。
(三)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应重新登录,查看确认自己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信息,并保存成功。
(四)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本次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2021年普通高校在川招生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与国家优师专项未完成计划院校、专业及名额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7月8日
附件
2021年普通高校在川招生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与国家优师专项未完成计划院校、专业及名额
请考生注意:
以下公布的各院校的地址、办学性质及专业要求等,请以《2021年招生计划合订本》公布的为准,并请认真阅读《2021年招生计划合订本》的“前言”中的内容。各院校录取规则和相关要求请查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汇编》,考生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询有关情况,切忌盲目填报,错填志愿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