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乐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等六个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配套方案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乐山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制定了《乐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乐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方案》《乐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说考试方案》《乐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实施办法》《乐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学科考试方案》《乐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学科考试方案》等6个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相关配套方案,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初一年级)新生起开始实施。
乐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要点)
全市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执行,其余年级按照现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乐教发〔2007〕9号)进行。
(一)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综合实践五个方面。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初中学生在理想信念、爱党爱国、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公民意识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记录学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违规违纪、班团队活动等。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初中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和考查两类,班主任及学科教师每学年如实记录学生考试成绩。
学年成绩呈现形式:学生考试科目的学年度考试成绩以A、B、C、D、E五等级形式呈现,按满分100分计,90分及以上为A等,80分及以上为B等,70分及以上为C等,60分及以上为D等,60分以下为E等。考查科目除信息技术成绩以A、B、C、D、E五等级形式呈现外,其余考查科目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形式呈现。
毕业成绩呈现形式:以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每学科成绩以A、B、C、D、E五等级形式呈现。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初中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安全知识、心理素质等。重点记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学生掌握自救与互救基本技能情况,心理健康表现等。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记录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主要结果,在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绘画、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艺术技能或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绩等。
5.综合实践。主要考察学生社会学习、劳动实践、科技创新能力等。重点记录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环境保护、防艾、反邪、禁毒等活动,参加公益活动、社团活动、研学活动、职业体验教育、社会调研等,参与军训、劳动技能培训、科技创新活动等情况。
(二)评价方式
综合素质评价要以事实为依据,采取等级+描述性评价的方式。分日常评价、学年评价和毕业评价。
1.日常评价。由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每个学生在学年末依据写实记录及材料整理、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教师要做好材料整理、遴选工作的指导和审核。
2.学年评价。学年评价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综合实践五个方面评价,每学年满分100分,85分及以上A等,70分及以上B等,60分及以上C等,60分以下D等。学年评价分自评、班评,评价结果计入《乐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由学生、班级评价小组和学校评价委员会签字确认。
3.毕业评价。学生初中毕业前,学校组织学生填写《乐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毕业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等级由每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得分总和决定,满分300分,分四个等级呈现,255分及以上为A等,210分及以上为B等,180分及以上为C等,180分以下为D等。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本人、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字,再经初中学校盖章后存档。
4.综合素质加分。学生参加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活动,所获奖项按县、市、省、国家四个级别,酌情对应加0.5、1、1.5、2分,计入学生每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总分;同一奖项计最高分,不累加;学生三年获奖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5.由外地转学进入本市初中就读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经学校认定后放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初中学习期间转出本市的学生,由原就读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档案,签字、盖章后放入学生学籍档案一并转出。
(三)评价程序
1.成立机构。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和班级评价小组。工作委员会成员由校长、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校长任主任,4人为宜。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班主任任组长,3人为宜。
2.制定方案。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导学校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向学生、家长公布。
3.建立档案。学校要按照《乐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指导教师、学生做好日常、学年和毕业评价。档案主要内容:一是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日常评价(参加各种活动的证明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二是乐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三个学年度评价表,三是乐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毕业评价表。档案应当经学生确认,班级评价小组和学校评价委员会签字,并由学校盖章后长期保存。档案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招生学校使用。
4.结果公示。学校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对综合素质评价A等级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10日的公示,如果学生及其监护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学校收到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调查、复核和处理,处理结果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四)结果应用
综合素质学年评价结果,应作为学生在校期间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凡参加省、市级示范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B等级及以上;参加其余高中的录取(含民办高中),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C等级及以上。
乐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方案(要点)
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其中生物从2023年开始实施,物理、化学于每年初三课程结束后开始实施。市直属(管)初中学校由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学校应积极主动配合考试工作,民办学校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由所管辖的当地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实施范围
1.全市初中毕业生都要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2.在外地读书回本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应与本地考生同时参加考试。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初二生物课程结束后,考生回本地与本地考生同时参加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3.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每年组织一次,各县(市、区)规定的考试期间内未参加考试的学生不再补考。
4.对患有严重残疾或考试期间突发重大疾病,不能进行实验操作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县级及以上医院出据证明,由县(市、区)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免试。免试学生的学科成绩与该生任教学科教师协商。
(二)考试时间
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于初三年级第二学期该科课程结束后完成;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于初二年级第二学期该科课程结束后完成。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定课程方案,不得提前结束课程安排考试。
(三)试题及分值
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技能考试试题从省上试题库中并结合教材选定物理、化学各10道题,学生在10道题中任意抽取1道题考试;生物4道题,学生在4道题中任意抽取1道题考试。
试题命制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遵循导向性、基础性、可操作性及安全性的原则、注重对学生科学素养、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查,全面考核学生基本实验操作技能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考试组织管理
1.考点设置及检查
(1)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实验考试考点。学校应备齐、备全、备足实验所需器材、药品,设施设备达到考试要求。各考点要注意安全,杜绝安全隐患。
(2)考点设物理、化学、生物考室各一个,设监考教师休息室、考务办公室、学生待考休息室、试卷保管室、抽签台(处),警戒区,医务室、饮水处等。各室(处)均有明显标记。
(3)考点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警务人员、考务人员若干。
(4)学生待考休息室或其他显著地方张贴《考生规则》,考务办公室、监考教师休息室张贴《监考规则》。
(5)检查考点:县(市、区)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在考前要认真检查考点准备情况,市上对各考点进行抽查。
2.监考及监考教师培训
(1)每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实验操作考试组。
(2)监考采取“一监二制”(即1个监考教师同时监考2名学生)。每个考室设一名主监考人员,也可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网络监考。
(3)监考教师要求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教师担任,主监考教师应由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担任。
(4)所有监考教师必须经过县上统一培训后才能监考。
3.考试办法
(1)试题采用全省统一制定的考试试题。
(2)试卷和成绩由县(市、区)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落实相应责任,考试完毕后将考生试卷与评分表一起分袋密封、保存,并完善与考点的交接手续。
(3)考生提前3分钟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到考室进门口旁的抽签台自己抽签确定考试题号,题号一经确定不能以任何理由调换或更改。患色盲或色弱的考生由学校出具证明可以在不需要观察颜色变化的试题中抽取一题。
(4)考生抽签后迅速进入考室,找好自己的位置后在试卷相应位置写上学校、姓名、实验操作考试号;监考教师在评分表上也要做好相应记载。
(5)考试时间为10分钟,主监考发出“考试开始”命令后方可开考;“考试结束”命令发出后应立即停止操作。
(6)该科考试完毕后,学生应在老师安排下安静有序地离开考室。
(7)巡考:考试期间,市县两级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要巡视各考点考试情况。
4.记分办法
(1)初中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试题满分各10分,生物实验操作试题满分4分。
(2)监考教师当场记分。记分采用扣分制,最小分值为0.5分。在评分表 “备注”栏注明扣分理由,在“合计得分”栏用红色墨水笔记上分数,单科四舍五入取整后在“总分”栏记上最后得分,并口头向学生宣布考试分数。如学生对分数有异议,由主监考裁定。
(3)监考教师、主监考在评分表上签字后连同学生试题一起密封保存。
(五)成绩呈现及使用
物理、化学每科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满分各10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满分4分与笔试成绩相加作为该科初中学业水平总成绩。
乐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说考试方案(要点)
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公布成绩。评分标准、操作规程等全市统一制定,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乐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组织命题并建立乐山市初中英语听说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做好试题补充更新,加强题库系统建设,不断提高组卷水平。做好试题的评估和分析,确保每套试题题型结构合理、内容准确、难度与区分度适当,切实提高命题的科学化和专业水平。
(一)考试对象
1.全市初中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的社会考生)。
2.在市外就读要回本地参加升学考试的考生应与本地考生同时参加考试。在各县(市、区)规定的考试期间内未参加考试的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补考。
3.对患有严重影响视听说的残疾,不能进行初中英语听说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县(市、区)初中英语听说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免试,以18分记入学生考试成绩。
(二)考试内容
初中英语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
(三)考试时间
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考试时间为初三下学期4月,为期一周,乐山市首次考试时间定于2024年进行。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定课程方案,不得提前结束课程安排考试。
(四)考试方式
初中英语听说学业水平考试方式采用“互联网上机考试”,市上统一开发英语人机对话考试系统。根据计算机数量编排考试场次,每场考试时间为60分钟,卷面总分为30分。初中英语听说学业水平考试阅卷完全由系统自动阅卷,待系统阅卷完成后,以县(市、区)为单位,下载成绩信息并发送至各考点学校,学校公布。
(五)成绩呈现
初中英语听说学业水平考试满分30分,成绩分为4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A等:24分及以上;B等:21分及以上;C等:18分及以上;D等:18分以下。
(六)结果应用
考试成绩以分数计入学生中考英语总成绩。
乐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实施办法(要点)
(一)考试对象
全市初中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的社会考生)。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设置
1.考试内容。实行“3+2”考试模式。
必考3项:耐力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1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立定跳远;
选考2项:足球绕杆运球或篮球绕杆运球,坐位体前屈,实心球投掷。
2.分值设置。考试总分70分,科目分值设置为:
(1)耐力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20分;
(2)1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15分;
(3)立定跳远,15分;
(4)足球绕杆运球,篮球绕杆运球,坐位体前屈,实心球投掷选考2项,各10分。
(三)免考受理程序及处理办法
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生理原因或突发伤病等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考试的,可申请免考。肢残免考和伤病免考的考生,经县(市、区)级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分别按总分的75%、60%计分。申请免考的考生须填写《乐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免考申请表》,家长签署意见,并出具证明材料(肢残考生提供《残疾证》,伤病考生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病情证明),由考生所在学校审查签署意见后报送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和存档,社会考生由县(市、区)教育局或招生委员会审查报送。
(四)考试时间
本办法从2024年起开始执行,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原则上集中安排在半个月内完成。
乐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学科考试方案(要点)
(一)考试对象
全市初中阶段学生。
(二)考试时间及方式
以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为基本考查方式,并与我省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时间一致,一般在秋季学期开展。各地可选用“四川省中小学艺术素质网络测评与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cjycp.com),免费开展测评工作,也可自行组卷命题,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委托第三方测评等多种方式方法实施测评工作,不重复开展测试。将考查对象初中阶段每学年艺术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艺术学科考查成绩。
(三)考试内容、指标体系及成绩呈现
1.考试内容。纳入艺术考试的学科有美术、音乐两个学科,紧扣《全国普通中小学义务教育音乐、美术课程标准(2011)》《普通高中音乐、美术课程标准(2017)》和现行中小学音乐、美术教材内容,涵盖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发展指标三大板块,包括课程学习、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课外活动、校外学习等内容。
2.测评指标体系。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由基础指标(课程学习25分,课外活动15分)、学业指标(基础知识25分,基本技能25分)和发展指标(校外学习10分,艺术特长10分)组成。其中:
课程学习(25分)主要依据学生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的出勤率、参与度和学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分别由音乐、美术学科任课教师对学生评分。
课外活动(15分)主要依据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和各类艺术活动的表现进行评分,分别由音乐、美术学科任课教师或兴趣小组(艺术社团)专业教师、指导教师对学生评分。
基础知识(25分)主要依据学生理解和掌握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知识情况进行评分。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可在“四川省中小学艺术素质网络测评与管理系统”网络题库抽卷,可自行命题。
基本技能(25分)主要依据学生掌握和运用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标准要求的基本技能情况进行评分,由学校根据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基本技能测试的相关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校外学习(10分)主要依据学生自主参加校外艺术学习、参与艺术实践的情况(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和展览等)进行评分,分别由音乐、美术学科任课教师根据学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活动通知、获奖证书、活动图片、秩序册、参观券等)进行评分。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以是活动通知、证书复印件等电子照片、扫描图片,也可以是传统材质的秩序册、参观券等。
艺术特长(10分,加分项)主要依据学生的现场测评、校级以上艺术展演活动中展示的某一项艺术特长(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绘画、书法等,其中课堂器乐除外)进行评分,由音乐、美术学科教师依据学生现场才艺展示情况、学生获奖情况等进行评分。
美术、音乐总分各110分,学生每学年测评总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结果运用。每学年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作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艺术类学科考试依据,7-9年级每学年美术、音乐艺术素质测评成绩60分及以上,视为初中学业水平艺术类学科考试成绩“合格”,其中一门学科一个学年及以上艺术素质测评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乐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学科考试方案(要点)
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评分标准、操作规程等全市统一制定,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乐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组织命题。做好试题的评估和分析,确保每套试题题型结构合理、内容准确、难度与区分度适当,切实提高命题的科学化和专业水平。
(一)考试对象
1.全市初中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的社会考生)。
2.对患有严重残疾,不能进行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县级医院出据证明,县(市、区)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免试,以D等记入学生考试成绩。
(二)考试内容
初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
(三)考试时间
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考试时间为初三下学期3月,乐山市首次考查时间定于2024年进行。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定课程方案,不得提前结束课程安排考试。
(四)考试形式
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方式采用全市统一命题,进入考试平台上机操作考试的形式。满分100分,成绩采用A、B、C、D、E五等级的形式呈现,其中,90分及以上为A等,80分及以上为B等,70分及以上为C等,60分及以上为D等,60分以下为E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