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崇州市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公告:
一、招生原则
2022年,崇州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规范招生入园工作流程。
二、招生对象
▲ 学位的提供和分配,遵循“适龄优先”。
优先招收年满3周岁(即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间出生)户籍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的幼儿。
▲ 招生按照“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方式。
各幼儿园根据区域招生实际情况科学统筹、合理安排,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就便入园。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三、招生流程
4月30日前,幼儿园制定招生简章或招生工作方案。
5月5日前,教育行政部门在官方网站、社区和幼儿园门前公告栏分别发布招生公告。
5月16日—6月1日,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幼儿园登记报名。
6月24日前,幼儿园公示拟招收新生名单。
7月1日前,入园幼儿办理报到手续。
四、其他
▲ 多子女家庭入园便民举措
1、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
2、多子女家庭参加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未达入园年龄的其他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未入园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应在同一幼儿园共同就读至少一年。
▲ 优抚对象子女入园优待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崇州市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优待政策,统筹安排入园。
▲ 其他适龄儿童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的入园工作,由教育局按照相关文件落实入园政策,统筹安排入园。
各类幼儿园对入园幼儿除健康检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的考试、测查、测试等,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
除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之外,民办幼儿园实施自主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