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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崇州市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政策(崇州市2021年幼升小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3 05:46:45
The Beginning

  2022年崇州市幼升小、小升初入学细则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号)文件精神,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做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规范招生入学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按照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按照户籍所在地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免试入学。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学校服务范围内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教育局将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三、合理确定入学对象

  根据我市适龄儿童数量、校点布局、学校规模等实际情况,我市适龄儿童入学年龄是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含31日)年满六周岁。

  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需由其监护人向教育局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四、规范办理入学手续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

  1.统一网上报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9日—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统一现场审核。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30日—6月2日持户口簿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划片所属学校进行入学资料审核。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由教育局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统一公布结果。资料审核结束后,各学校于6月21日公布入学结果,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

  (二)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小升初”)

  1.统一信息采集。4月20日—27日,我市所有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校正。

  2.统一组织录取

  (1)崇阳街道、崇庆街道、怀远镇符合升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统一在教育局组织下,采用随机派位的办法录取。

  (2)行政区划调整所涉及的学校,小升初工作仍按照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划定的招生区域,由划定的学校提供学位完成招生,确保学位满覆盖。

  (3)户籍在我市但未在我市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需回崇州市就读初中的,于5月的工作日在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原件),由教育局按“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随机派位等方式就读公办学校。

  3.统一公布结果。随机派位结束后,公布小升初录取结果,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

  (三)其他群体子女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做好来崇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崇教函﹝2021﹞16号)相关规定办理,申请人在4月20日—5月20日期间,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7月15日前,教育局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等告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2.残疾儿童入学。各学校要妥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确保“应进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3.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成都工匠”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教育局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优待政策,优化办理流程,统筹安排入学。

  4.集体户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崇州市集体户籍,仅本人为崇州市外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一方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外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号)要求办理。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少年儿童就学,由监护人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6.其他。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小升初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公办学校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就读不同学校的,为方便家长接送,家长可提出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并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规范学籍注册及转接管理

  (一)规范学籍注册管理。加强对学校招生计划管理,在招生入学系统和学籍系统中明确设置各学校各学段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严格学籍注册,逐校逐一审核,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和学籍注册协同统一,并在每年9月至10月新生报名注册学籍时逐一核对,批量导入,确保人籍一致。

  (二)严格学籍转接管理。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迫使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就读学校承担责任。学校严格转学管理,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转学,教育局将通过学籍系统动态监测学生转学情况,并适时到校进行移位点名。

  六、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一)严禁违规招生。严禁各学校提前招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二)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对违反招生入学规定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1-3年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1-3年评优评先晋级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

  附件1

  2022年崇州市小学入学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事项

3

1日前

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细则

4

420-

520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5

9-20

崇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6

530-

62

崇州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所属划片区域小学进行适龄儿童就读公办小学的入学资料审核

13-16

崇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18

教育局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

21

公布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22-23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办、民办学位确认

7

15日前

教育局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等公布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8

831日前

适龄儿童根据通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附件2

  2022年崇州市小升初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事项

3

1日前

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细则

4

20-27

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核对

5

420

-520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6

10

网上公布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17-20

1、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2、崇州市户籍学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7

1日前

教育局公布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及入学计划

7日前

公办初中完成学位确定并公布结果

8-9

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民办学位最终确认

12-15

学生按初中学校安排报到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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