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如何界定“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答:《实施办法》所称“流动人员”,是指在本市居住务工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以及成都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具体指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一)在本市居住务工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子女。
(二)本市幸福、灌口、银杏、奎光塔四个街道以外户籍,到这四个街道居住务工的本市其他镇(街道)人员的子女。
(三)本市幸福、灌口、银杏、奎光塔四个街道以外户籍跨镇(街道)居住务工人员的子女。
家长在办理过程中有疑问可以向哪里咨询?
答:如有疑问,可以咨询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房管局、市场质量监管局,咨询电话如下:
教育局:87137687(小学) 87133146(中学)
公安局:61929034 87115123
人社局:61929057
住保中心:87133898
市场质量监管局:87129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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