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师发〔2022〕11号)要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江油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江油市内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驻江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2022届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不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申报)。
二、认定资格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照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江油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五)普通话水平。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2022年3月25日上午8:00—4月25日下午17:00,登录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或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
网报过程中,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地类型。社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
2.申请人员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jpg格式电子照片,照片格式须符合申报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上传的照片要与粘贴在《体检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系统将会对申请人的毕业学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信息进行自动比对核验,比对核验不成功的要交相应原件及复印件审核。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等信息,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体检
符合认定要求且网上申报成功的人员,请于2022年5月12日前(周末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江油市人民医院第三住院楼健康管理(体检)中心登记体检并取得体检表,联系电话:0816-3267452。
参加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表由医院提供,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用于贴体检表,要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并按规定填写体检表中个人信息。
2.参加体检的人员在体检前一天不能饮酒,不要熬夜,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空腹),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费、候检,按照医院导医护士的安排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取回体检表。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申报成功并按规定体检合格的人员,于2022年5月9日—5月13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到江油市政务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四川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在5月13日前统一组织参加并完成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江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请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4)四川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学业成绩单和申请人能按时毕业的证明并盖章(各院系出具的成绩单和证明无效)。
(5)2021年5月13日-2022年5月12日在江油市人民医院体检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普通话等信息验证通过的,无需携带以下材料,未通过的,必须携带相应材料:
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认定结果及证书领取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届时将在江油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jiangyou.gov.cn/)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个种类教师资格。
附件1: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