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时间 | 工作事项 |
5月1日前 | 区教科体局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及办法,报市教体局备案,并对外公布。 |
5月10日前 | 区教科体局登录“全省系统”(http://bigapp.scedu.net/),进入“升招业务系统”,上传本地招生政策,设置招生细则。 |
6月10日前 | 区教科体局审核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申报资料并统筹安排入学。 |
6月30日前 |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进行网上信息申报。 1. 小学学位申报:进入“四川省幼升小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小学学位(可同时选报一个民办学位)。 2. 初中学位申报:进入“四川省小升初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初中学位(可同时选报一个民办学位)。 |
7月1日—3日 | 区教科体局对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审核。 |
7月4日—9日 | 各招生学校对申报资料进行现场审核。 |
7月10日—12日 | 公安、房管部门审核资料。 |
7月13日—15日 | 区教科体局对申报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录取,法定监护人确认学位。 |
7月16日—20日 | 异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填写《南充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入学申请表》,到区教科体局进行学位申报。 |
7月21日—25日 | 区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异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学位。 |
7月30日前 | 区教科体局公布所有公、民办学校录取名单。 |
8月20日—25日 | 转学生登记。 |
8月30日—31日 |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
来源:微高坪
特别提示:
(一)区外小学毕业生、转学生提供由全国学籍网打印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学籍卡)。
(二)招生入学咨询和异地入学、转学生登记请到区教科体局一楼大厅或基教股315办公室办理。
(三)区教科体局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解释,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