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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初中一年级招生报名指南2022(古蔺县初中一年级招生报名指南2022片)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4 01:32:13
The Beginning

  一、招生计划

  古蔺县中城初级中学校(简称中城中学)︰计划招生14个班;

  古蔺县崇文初级中学校(简称崇文中学)︰计划招生14个班;

  古蔺县实验学校(简称西区初中):计划招生14个班;

  古蔺县东区实验学校(简称东区初中)︰计划招生14个班。

  二、招生对象

  招收2022年春季学期小学毕业生(不含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分别为以下类型。

  (一)第一类:户籍、优抚、拆迁安置类

  1.户籍类:户籍在城区初中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户籍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⒉.优抚类: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直接参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省上抽调赴疫区参与抗疫人员)、高层次人才等优抚对象子女。

  3.拆迁安置类:拆迁安置户的适龄儿童(以拆迁安置协议中界定的名单为准)。

  (二)第二类:工作、购房类

  1.工作类:符合入学条件的工作人员随迁子女。工作人员指入学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古蔺县城区学校招生区域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⒉.购房类:在城区招生范围内购房,购房指学生本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买商品房(有房产证或网签证明,不含小产权房、自建房、门面和商业用房。房屋产权属多人共同拥有的,父母或就读子女本人共有房屋产权之和不少于51%)。购房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三)第三类:经商、务工、居住证类

  1.经商类:符合入学条件的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经商指入学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招生范围内办理营业执照(2021年12月及以前),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实际经营。

  ⒉.务工类:符合入学条件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务工指入学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招生范围内务工(与务工企业签有劳动合同且务工企业在2021年12月起为务工人员购买社保)。

  3.居住证类:持有城区招生范围内居住证的适龄儿童(或父、母持有居住证),居住证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第四类:其他类

  在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内小学毕业但不符合前三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具有相应的小学学籍)。

  三、招生划片区域

  四、招生办法

  从2022年起,我省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均须通过"四川省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全省系统",下同)实施统一管理,城区初中一年级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报名、录取均通过"全省系统"进行。

  (一)网报信息

  城区各类适龄儿童的家长于5月6日-15日登录"全省系统"填报。

  1.网络报名操作流程(“全省系统"升招工作家长端操作流程),完成报名后请家长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内通知,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

  2.所需资料

  (1)户籍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入学儿童本人页;大户号还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2)优抚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入学儿童本人页;相关优抚证明。

  (3)拆迁安置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入学儿童本人页;拆迁安置相关证明材料。

  (4)工作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入学儿童本人页;入学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和工资证明。

  (5)购房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入学儿童本人页;《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所有人页或《不动产权证》产权所有人页,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出卖人和买受人签章页、载明房产地址页及网签证明。已实际入住的购房户提供水、电、气发票等能证明实际入住的资料。

  (6)经商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入学儿童本人页;《营业执照》;实际经营证明(如纳税或免税依据等)。

  (7)务工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入学儿童本人页;用工单位或企业与入学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或企业2021年12月至今为入学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的社保依据。

  (8)居住证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入学儿童本人页;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在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

  (9)其他类:户口簿首页(住址页)和入学儿童本人页;实际居住证明等相关资料。

  报名资料需拍照上传进行系统初审,初审不通过的请在报名结束前修改提交。网报期间如确有操作困难的家长,请咨询学校或由学校协助填报。

  (二)现场资料审核

  5月21日-22日,城区初中一年级非其他类的新生家长持报名资料原件(上交复印件)到所报名小学进行现场审核。

  5月28日-29日,报名中城中学、东区初中的其他类新生家长持报名资料原件(上交复印件)到东区初中进行现场审核。报名崇文中学、西区初中的其他类新生家长持报名资料原件(上交复印件)到西区初中进行现场审核。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到现场审核资料的,可由社区出具相关证明后,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未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后果自负。如果划片学校学位不足(现场审核资料时公布),需填报调配学校志愿。审核结果以现场审核为准。

  (三)学位分配

  1.分配顺序

  (1)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常住户籍类、优抚对象类、拆迁安置类。

  (2)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工作类、购房类(提供水、电、气发票等能证明实际入住资料的购房户子女在该类别中优先安排)。

  (3)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经商类、务工类和居住证类等。

  (4)其他类。

  2.分配方法

  (1)招生区域内按分配顺序依次分配,如划片学校学位不足时按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摇号调配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具体摇号办法另行通知。东区实验学校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本校就读或划片就读。小水村根据报名情况原则上摇号平均分配到东区学校和中城中学。

  (2)对于其他类,若城区有剩余学位统筹安排。剩余学位小于报名人数,通过摇号安排;摇号未中的,可选择入读玉田中学、德耀中学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3)双胞胎(多胞胎)子女按家长意愿可同校分配或捆绑摇号,多子女家庭哥哥姐姐属政策录取的,弟弟妹妹按照家长意愿可直接分配到同校就读。

  (四)学位确认

  6月17日-19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全省系统"进行学位确认。7月15日前,通过“全省系统"告知各类适龄儿童就读学校情况。

  (五)信息补录

  7月18日-19日,未完成网上申报的城区初中一年级新生,由家长在招生范围内的学校进行申报补录。信息补录仅针对招生范围内的常住户籍。信息补录的学生不享受户籍优先安排原则,根据剩余学位统筹安排。

  (六)报名入学

  8月31日前,初中新生根据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户口簿破损、手写涂改、模糊不清的请及时更换。

  (二)非常住类户口簿无法明确父母与其子女关系的或父母户籍没有与子女在一起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三)符合多项申报类型的适龄儿童,选择其中一项类型进行网上登记和现场审核资料,学位分配时按审核确认类型分配学位。

  (四)所有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必须按时进行申报,7月31日”全省系统"关闭,完成本年度城区小学招生工作。

  (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时间和审核资料的先后顺序与学位分配无关,请合理安排时间,现场审核按防疫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入学儿童及其家长提供资料须准确、真实。凡伪造户籍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取消城区学位。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时间工作安排,以实际补充通知为准。

  (七)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中城中学:0830-2255524

  崇文中学:0830-7211901

  西区初中:0830-3388345

  东区初中:0830-7062669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股:0830-7201016、7212660(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30)

  (八)请家长不要相信任何招生虚假信息和中介宣传,提防网络诈骗,县教体局将严厉打击买售学位等行为,设立违规招生举报电话。

  1.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群股:0830-7211815

  2.古蔺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组:0830-7205280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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