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2022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入学现场确认指南
一、现场确认对象
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并且家长已经在2022年3月1-7日进行网络预登记的本地户籍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本地户籍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的界定是以学生本人的户籍作为区分依据。
二、现场信息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
2022年4月10日至1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1.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公布的招生范围到对应的公办小学进行信息确认(公办小学招生范围在各公办小学门口公示),查验材料,经现场确认无误签字后,领取《报名回执单》,凭《报名回执单》于5月15日到报名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设立的现场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确认点详见官渡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新生入学现场确认点名单),查验材料,经现场确认无误签字后,领取《报名回执单》,凭《报名回执单》于5月15日到现场确认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三、发放入学通知书
5月15日,公民办小学将同时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温馨提示
(一)年满6周岁是指出生于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如果您的孩子超过法定入学年龄且当年未入学,申请入学时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缓学证明。如因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今年确需延缓入学的,需要向孩子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缓学申请,经审核批准,才能缓学。原则上缓学时间为一年。缓学期满,您应立即送孩子入学。
(二)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地户籍需提供的材料
(1)《昆明市主城户籍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信息采集表》;
(2)户口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或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完成证明》;
(5)适龄儿童近期免冠半寸照片一张。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的材料
(1)《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信息采集表》;
(2)孩子、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官渡区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的《云南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或“居住证发放回执”(必须在2021年2月28日以前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若监护人提供的是电子居住证明材料,请提前到办理居住证的派出所开具2021年2月28日以前办理居住证的纸质证明材料;
(4)在官渡区实际居住地的居住证明材料(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
(5)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昆务工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务工地社区出具的务工证明等其中一种);
(6)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同意在昆明市官渡区就读的证明(即《就学联系函》);
(7)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完成证明》;
(8)适龄儿童近期免冠半寸照片一张;
(9)如果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在主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请一并携带相关缴纳证明材料。
3.对办理了预登记手续且符合条件的,将结合我区学位情况,公办小学继续实行“依据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报名入学”政策,“人户一致”优先安排入学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以下四个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且在辖区内购房居住的;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且在辖区内租房居住的;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未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在辖区内购房居住的;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未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在辖区内租房居住的。
4.有下列情形的,一律不安排入学:
(1)未在3月1日至7日进行网络预登记的;
(2)4月10日—14日未按时完成现场信息确认的;
(3)虽办理了预登记但现场确认审核材料不符合政策的;
(4)已经就读小学并取得小学学籍的;
(5)预登记或确认过程中出现造假行为或使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报名的;
5.家长一旦在确认点确认,将不得更改。
6.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优先安排在公办学校;公办学校学位不够的,安排到政府统一标准购买了学位的上年度年检合格的民办学校就读。费用差额部分由民办学校按照收费标准向家长收取。
7.家长到确认点确认时务必戴口罩,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措施,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进行确认。
8.民办小学实行自主招生。本地户籍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按自愿的原则可自主选择民办小学,如果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9.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官渡区不符合入学政策或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应到户籍所在地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符合政策但对安排学校不满意的,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若因入学问题出现扰乱社会治安的,由辖区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五、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地点:官渡区官渡街道秀河路便民服务中心旁官渡区信访局一楼大厅
2.咨询电话(咨询电话在正常工作日开设):0871-67176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