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贵州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办法,将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教育考试招生相对分开,主要安排在春季进行,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健全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
二、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政策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由高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实施。
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已被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统一高考。
三、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政策
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
文化综合考试时间由全省统一安排,命题由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各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
职业技能测试由高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实施。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四、贵州省高考改革实施方案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