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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各地要设立监管平台和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为加强东莞校外培训治理,畅通群众咨询投诉、监督举报途径,现将市镇两级教育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信息公布如下。真诚欢迎广大群众加入到对校外培训进行监督队伍行列,共同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如发现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请及时通过下面表格中公布的电话和邮箱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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