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确认对象
2022年第一次(4月21日至5月7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提交认定申请,且认定机构为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人。
2022年第一次网报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现场确认的可参加2022年第二次网报(6月21日至7月7日17:00)、体检和现场确认(另行发布公告)。
二、现场确认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少年宫(百花洲36号)。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线上预约要求
(一)现场确认时间:5月26日、5月27日、5月30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00-16:00).
(二)线上预约要求:请申请人登录http://58.210.252.70:81/xc完成预约,并在预约时间内到达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项)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
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 《应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 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姑苏区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姑苏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苏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http://m.suzhou.bendibao.com/edu/www.chsi.com.cn 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子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投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选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应提供申请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申请认定并获得通过的应届毕业生,须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问内凭合格毕业证书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相关材料按往年政策执行。
(六)《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对于2022年上半年已经参加苏州大市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的人员,在本次认定时可凭苏州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替代体检报告。
(七)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江苏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八)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网投系统上上传的版式相同,相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并粘贴于照片粘贴页上(附件1)。
(九)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封面(附件2),无需粘贴于材料袋上。
以上材料未提及复印件的均为原件,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五、其他
(一)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请申请人(或受委托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进入现场确认地点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苏康码”“行程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提供个人72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后续如有变化,以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办理业务时请自觉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尽量减少逗留时间,即办即走、防止聚集。
(三)因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前往现场确认点,需委托他人办理的申请人,请填写《教师资格现场确认个人委托书》(附件3)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咨询电话: 0512-68728213 (工作日),0512-65107467(5月26日、5月27日、5月30日现场确认期间拨打)
咨询邮箱:259717551@qq.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