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丰县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项)。
1.在户籍地申请的,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持有丰县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
3.在校就读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另需提供《居民户口簿》;
4.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
学历信息经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 (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需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通过系统验证,无需提供。参与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或提供其他能证明全日制师范生的材料。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在现场受理时申领江苏省教育厅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八)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照片1张。
正规纸质证件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尺寸为25mmX35mm,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将照片虚贴于《教师资格证书照片粘贴页》上(见附件)。
(九)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参加现场确认的人员在严格落实高、中风险地区或参照高、中风险地区管理旅居史的来(返)丰人员“14+7”健康管理措施、其他县外来(返)丰人员“3+11”健康管理措施、入境人员“14+14+28”健康管理措施等防疫政策的基础上,应做好以下防控工作:1.提前申领“徐州健康宝”,“行程码”,现场确认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并配合检测体温。2.参加现场确认的人员应佩戴好口罩,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独自进入现场确认点,不带陪同人员。3.提前下载“新冠疫情防控告知暨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承诺书”(见附件),用A4纸打印,参加现场确认的人员在“承诺书”上签名后,交给现场工作人员。(现场确认防疫要求将根据当时政策适时调整)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