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温岭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开始了啦
一、申报日期
即日起至5月20日。
二、覆盖对象
(一)《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2年1月修订)中各类人才的子女。
(二)全职引进的博士、出站博士后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子女;
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获得省部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子女;
台州市、温岭市终身拔尖人才及届内拔尖人才子女;
《温岭社会事业人才政策二十条(试行)》规定的台州市级及以上的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子女;
上年度纳税台州市前50强中的民营企业副总以上高管(上市公司包括董秘、财务总监、技术总监,下同)、副书记以上党委负责人或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的子女,上年度纳税台州市第51位到100位中的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子女;
温岭市上年度纳税20强企业(含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中市外引进担任副总经理以上或分(子)公司总经理以上高管的子女;
温岭市当年度20强工业企业中市外引进担任副总经理以上或分(子)公司总经理以上高管的子女;
温岭市上3年度入选的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市外引进担任副总经理以上高管的子女;
温岭市上市企业中市外引进担任副总经理以上高管的子女。
(三)《温岭市“百千万”青年人才集聚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规定的自2021年8月23日起我市非公企业引进的硕士(副高、高级技师)人才子女和获我市紧缺工种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的技能人才子女;
社会事业领域引进的全日制硕士且已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子女。
在外飞地、海外孵化器入驻项目以及企业在外全资科研机构人员享受市内人员同等待遇。
上述企业高管需连续在温缴纳社保或个税6个月以上,且税前年薪在30万元以上。
三、申报程序
(一)人才申请。上述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或转入就读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的,由人才提交申报所需材料至所在工作单位。
(二)单位申报。用人单位审核后,于5月20日前提交到市委人才办(温岭市行政中心大楼1227办公室),审核确认后统一提交到市教育局。
(三)审核办理。市教育局按人才子女入学政策进行统筹安排,并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入学手续,最终安排情况汇总后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四、申请材料
(一)《温岭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认定相关证明材料、在职证明、近一年纳税证明和社保记录等;
(四)企业高管还需提供任职证明文件及收入证明等佐证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其中上市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须与公司年报信息一致;
(五)在外地参加中考的考生需提供考生就读高中或中考录取高中的学校等级材料和学籍信息表。
各相关复印材料请人才所在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五、咨询电话
市委人才办:8622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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