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分校划线、一次投档录取的办法,即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志愿考生的中招成绩一次性确定每个学校的录取名单和录取分数线。
从2022年起,国际班录取增加面试环节,由各学校制定面试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对所有报名中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确定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为适应新高考改革,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要结合实际分专业划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二)录取顺序
普通高中按照分批录取的顺序,依次为省提前批、市提前批、市区普通批内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的顺序录取。
省提前批,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录取。市提前批、市区普通批内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以及征集志愿,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录取。考生达到其最前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要求,则被该校录取,不向后考虑其他批次志愿学校。考生一旦被某一所志愿学校正常录取,则概不退档,且不能被其他学校录取。
在市区普通批内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第四批的录取过程中,如考生填报前一批次志愿学校未被录取,在进入后序批次志愿学校录取时,需将总分一次性减少10分参与后序批次录取。
河南省开封高级中学、河南大学附属中学、开封市第二十五中学非提前批次的录取顺序依次为:正录生、分配生。
招生学校按照志愿考生的总分数(含照顾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果多名考生出现总分数相同,则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等级高者录取;如果仍旧相同,则单科成绩高者录取(单科比较时,先后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从2023年起,省级示范性高中普通批次正录生的地理、生物考试成绩均需在B档(含)以上。
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任何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全部批次录取结束后参加志愿征集。市中招办组织未完成招生计划且提出申请的学校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对志愿考生按中招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一经录取,不再退档。之前已经被正常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征集志愿。
(三)分配生的录取
1.招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和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初中学校
招收分配生的学校为河南省开封高级中学、河南大学附属中学、开封市第二十五中学。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市区所有初中学校。
2.招收和享受分配生的人数比例
以上三所高中招收分配生人数的比例为其普通批招生计划的50%。
市区初中学校享受分配生的人数由市中招办根据向薄弱学校倾斜的政策和初中学校当年报考普通高中的毕业生人数综合测算得出。从2022年秋季开始,非热点初中(含区属初中)分配生比例将逐步高于热点初中。
3.具有分配生资格的条件
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具备分配生资格:
①具有市区初中毕业学校的正式学籍,且有完整三年在本校学习经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综合素质评定总评必须在B级(含B级)以上。从2023年开始,地理、生物考试成绩均需在B档(含)以上。
③中招成绩在市区最低控制线以上。
休、留、转、复、返汴学生、社会类考生不具备分配生资格。
分配生资格审核责任主体为市区各初中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4.分配生的录取办法
①招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其对应录取分数线以下100分以内的具备分配生资格的考生,按照其毕业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②考生只有在普通批首次填报招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时,才能享受分配生的录取资格。
③初中学校如出现无学生能按正常规则要求使用某一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分配生指标,则可有一名志愿考生突破分数线下100分的基本限制直接被相应省级示范性高中择优录取。
④如果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没有完成,空余计划转入相应高中学校的正录生计划。
⑤各初中学校分配生资格名单需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7日前将名单纸质版加盖公章经学校法人签字后上报市中招办备案。拟录分配生名单在开封市教育体育网(jtj.kaifeng.gov.cn)予以公示3天,同时在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学校进行公示。
⑥从2023年起,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名额将按照初中学校学生数根据一定比例直接分配到校,不受招生学校分数线以下100分的限制。
⑦在录取公示期内,如查实存在不具备分配生资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分配生录取资格,同时在该生毕业学校进行补录。如超过公示期,则不再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