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高新区关于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安排的通知》、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要求,结合实际,现将襄阳高新区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地或居住地在襄阳高新区的中国公民,以及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可在襄阳高新区社会事务办公室(襄阳高新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凡户籍管辖机构为团山派出所、米庄派出所、车城派出所、七里河派出所、紫贞派出所、刘集派出所、富康路派出所之一的,均为高新区户籍居民。申请人可通过本人户口本查阅到本人户籍所属管辖机构。
外地户籍,但居住地在襄阳高新区的申请人,应当持有襄阳高新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
二、学历标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应为大学专科及以上;申请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应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应为大学专科及以上,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的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学前教育专业可视为合格学历。
三、普通话等级标准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四、网报时间
1.春季:5月5日至5月18日9:00—17:00。
2.秋季:9月19日至9月30日9:00—17:00。
五、网报说明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请程序如下: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等中职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5)如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报名
在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账号登录并报名。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选择相应的认定种类,上传的本人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因漏报、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六、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1.春季:5月23日至5月27日
2.秋季:10月10日至10月14日
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现场确认地点:
襄阳市东风汽车大道15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5楼8528室,市内可乘坐536、518、515、530、601、542、69路公交车在高新区管委会下车。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报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清姓名、身份证号)。
8.《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见附件)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查询。
(四)防疫要求:
1.现场检查健康码和行程码。健康码须为绿色,行程码不能带有*号;
2.现场测试体温,体温不能高于37.3℃;
3.全程佩戴口罩,非工作人员验证需要,不得取下;
4.排队等候并保持适当间隔。人与人间隔1米以上,不聚集。
七、体检安排
现场确认审核通过人员参加体检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将在现场确认时一并通知。申请人体检时应积极配合医院自觉履行个人防护有关义务。
八、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体检,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据教师资格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未尽事项按《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襄阳高新区社会事务办公室教育科。地址:襄阳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15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5楼8528室。联系电话0710-3755692,QQ群号:715524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