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放假安排:
(一)教师和学生自2022年1月8日至2月27日放寒假,学生返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管理人员2022年1月8日、9日正常休息,1月10日至12日、2月25至27日正常上班,1月13日至2月24日安排轮休,轮休期间各部门、单位要安排值班。1月31日至2月6日(除夕至初六)由学校安排总值班,值班室设在安全管理处。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有关要求:
(一)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杜绝“四风”问题和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广大教职工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的“六禁令”和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等各项规定。
(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增强防控意识,落实防控措施,巩固防控成效。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要根据上级及驻地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做好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三)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遵纪守法、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结合各自实际做好假期安全值班值守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做好假期服务保障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继续做好水、电、暖、饮食服务、医疗卫生、网络信息等管理、服务和保障工作,保障留校师生工作、学习、生活需要,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五)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省委通知精神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外出报备和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的通知》(校党字〔2016〕68号)要求,保证通讯畅通,确保随时能够取得联系。假期期间外出的,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向学校报备,其他人员向所在部门、单位报备。
(六)认真总结谋划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认真总结2021年工作,科学谋划2022年工作,为新年度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学校拟于下学期开学前召开2022年度工作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