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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文登区幼升小和小升初报名入学须知2022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8 04: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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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登区2022年幼升小、小升初报名入学须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文登区2022年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招生对象

  文登区(不含南海新区,下同)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非文登区户籍来文工作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幼升小应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招生流程

  (一)家长报名

  1.拟就读城区小学、城区初中、威海紫光实验学校初中部(民办)、天福山少年军校(与威海市文登区天福山中学合署,下同)的。自主网上报名,报名方式通过“爱山东”APP进行:在“爱山东”上输入关键词“文登中小学入学”搜索后,选择“幼升小”或“小升初”报名。

  特别说明:(1)网报信息中“住房所在区块”一栏,拟就读威海紫光实验学校初中部的,请拖动地图向左滑动,直接点选“81”号(不按住房地址点选);拟就读天福山少年军校的,请拖动地图向左滑动,直接点选“82”号(不按住房地址点选);拟就读城区小学、城区初中的,按填报的住房地址如实点选,点选时,要确保准确,以免影响入学。(2)每个手机号只允许对应唯一一名学生信息,不要用多个手机号为同一名学生重复填报。(3)信息填报完整后,要点击“提交”,否则,系统将无法记录该信息。(4)秋季新学期的招生入学相关工作均以本次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报名时间安排如下:①网上模拟报名。5月31日9时至6月2日17时。模拟报名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并清空模拟数据。最终招生入学信息以网上正式报名时的为准。②网上正式报名。6月6日9时至6月9日17时。③网上补录报名。7月25日9时至7月26日17时。特别说明:补录报名的,不参与上一批次正式报名的分生,将根据上一批次正式报名分生后的剩余学位情况,补录分生。

  2.拟就读乡镇小学、乡镇初中的。6月6日至6月17日,在各乡镇幼儿园、乡镇小学、乡镇初中工作人员指导帮助下完成报名工作。

  (二)报名前准备材料

  1.学生监护人身份确认时所需材料。户口本、出生证、父母结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2.学生家庭住址确认时所需材料。父亲或母亲或学生个人名下在文有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有关证明(房权证或购房合同加全额购房发票);父母在文购买且实际居住但无法办理不动产有关证明的,提供购买单据、合同和居住费用单据;父母属威海市内户口在文租房的,提供正式租房合同;父母属威海市外户口在文租房的,提供双方(离婚的,提供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期房或未交付使用房不作为分生依据。

  3.学生父母在文工作情况确认时所需材料。在文有房产的或文登城区户口的,无需提供工作证明材料;文登区内乡镇进城务工的,需提供双方在文登城区的工作证明(务工合同、社保证明、营业执照,至少其中一类,下同);外来务工的,需提供双方在文登城区或乡镇的工作证明。

  (三)信息审核

  各学校务于6月23日前完成网上初审工作;初审后,区教体局进行复审。乡镇小学、乡镇初中,要对报名即时即办,6月23日前,将报名情况报区教体局。 (四)招生区域划分

  8月中旬之前,区教体局将在综合分析学生住址、学校学位等情况的基础上,按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有关要求,确保大班额问题不出现,力促大校额问题逐步化解,本着就近入学和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划分城区各小学、初中的招生区域,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 (五)入学报到

  8月下旬之前,发放入学通知书,按入学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继续保障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文登本地学生同等对待,不额外增设门槛。除个人意愿选择民办学校就读外,全部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与文登本地学生统一管理。(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取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的,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提供个性化的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三)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符合条件的人民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按有关政策执行。(四)落实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区委区政府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根据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学校就读。(五)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家政策。区委区政府认定的功勋企业家、杰出企业家、优秀企业家的直系亲属,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根据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学校就读。(六)落实诚信等级入学政策。父母双方信用等级均不低于A级,且至少一方达到AAA级的,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跨住址所属划片区域安排学校就读。符合上述第(二)条的,6月28日前,将有关证明及申请材料报现所在学校、幼儿园;学校、幼儿园核实汇总后,6月30日前,报区教体局。符合上述第(三)(四)(五)(六)条的,6月30日前,与区教体局联系办理。

  强化控辍保学责任

  各学校要落实好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入学通知书、复学通知书等制度,做好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切实推进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由“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6月30日前,完成适龄儿童少年的摸底工作,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等群体的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经与区残联、区卫健等部门联合评定,确实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区教体局审批备案后,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为1年。除此之外,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做到应入尽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未保障适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村(居)民委员会、镇(街)人民政府有义务予以督促,并帮助其解决有关困难,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对无正当理由拒绝适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说明及有关要求

  (一)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监管。继续坚持“公民同招”原则,威海紫光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工作纳入全区统一管理,仅在文登区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区跨市招生,区内招生不限定招生区域,秋季新学期招生计划80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二)完善诚信报名制度。对提供虚假证件、谎报信息及其他存在恶意行为扰乱招生入学秩序的,降低个人信用积分,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落实工作责任。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招生入学工作,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吃透文件精神,熟知报名流程及要求。5月30日前,要召开一次家长会,就入学信息填报及材料提交,做好相关指导;6月2日前,将模拟报名期间收集的有关问题反馈区教体局。要督促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时做好学生的入学报名工作,对填报有困难的,要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并耐心细致地解答有关问题,确保应报知报、应报会报、应报尽报。要切实做好报名信息审查和特殊情况走访工作,自本工作方案发布之日起至秋季新学期开学,保持咨询电话畅通,并落实好登记、解答、解释、报告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四)严肃招生入学纪律要求。严禁义务教育阶段通过考试、面试、考查或擅自附加其他条件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

  区教体局咨询电话:0631—8464863

  各学校、幼儿园咨询电话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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