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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聊城高新区小升初招生政策 2022年聊城高新区小升初招生政策出台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8 05: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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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聊城高新区初中招生入学政策如下:

  以下内容来源于2022年6月13日聊城高新区账号发布

  一、招生条件

  初中:应届小学毕业生以上包含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驻聊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归雁工程”子女等非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应届小学毕业生。

  初中严禁招收非应届小学毕业生,与所就读的小学无关。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教体分局审核备案。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

  城区初中实行联合划片招生。城区初中划片范围:实验中学为湖南路以南城区范围;文轩中学为湖南路以北城区范围(文轩中学不提供学生住宿)。

  农村初中招生范围为本乡镇。

  公办学校要无条件接受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1.常住户籍适龄少年入学。高新区(户口本显示东昌府区)户籍适龄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严格按照户口本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2.随迁子女入学。高新区(户口本显示东昌府区)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公办学校就读,以不动产所在地(房产)和居住地址为主要依据,以工商营业执照、务工证明、养老保险等为参照,参与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入学后享有和本地户口的学生同等待遇。多处房产或租房地址的,报名时只可选取一处学校。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规定政策享受优待。现役军人子女严格落实《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文件精神。

  4.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学校不得随意拒绝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教体分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确保辖区内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在籍在学。

  5.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按时入学。

  6.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各学校要协同扶贫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确保完成义务教育,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因贫失学。

  (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落实民办学校年审制度,年审合格的,结合办学适宜规模,下达招生计划;年审不合格的,依法终止办学。所有民办学校不参与划片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高新区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高新区辖区常住户籍子女和符合经商务工条件的非高新区户籍随迁子女。

  2.小升初对口直升2022年,在高新区注册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可以采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凡是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本校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不足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要全部录取;超出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民办学校必须在我区招生政策出台后,将各自的具体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报教体分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向社会公布。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选择生源,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3.特别提醒: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督促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的函》(鲁政教督委办〔2021〕38号)要求,今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照5%比例控制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招生人数骤减,请广大家长慎重报名。

  三、招生材料:

  1.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2022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材料的审核,具体划分为四类:

  ①高新区(户口本显示东昌府区)片内户籍子女(以户口迁移时间排序)。

  ②高新区(户口本显示东昌府区)户籍,随迁子女,有房产(以不动产所在地(房产)和居住地址时间为主要依据,以工商营业执照、务工证明、养老保险时间等为参照排序。(开发区、度假区、东昌府区、茌平区户籍,随迁子女,列高新区后)

  ③非高新区户籍随迁子女,有居住证和房产。(以居住证和不动产(房产)时间为主,以工商营业执照、务工证明、养老保险时间等为参照排序.)

  ④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租房居住(以租赁房屋备案时间为主,以工商营业执照、务工证明、养老保险时间等为参照排序,高新区、开发区、度假区、东昌府区、茌平区上传身份证)。

  提供审核材料内容:

  ①类:小学提供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初中提供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非山东省学籍需提供小学六年级毕业证或学籍证明。

  ②类:除需要提供①类所有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含购房发票,并且房产已交付使用)

  城区经商类提供材料:6个月以上的高新区城区工商营业执照,并提供经营场所证明如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门市租赁合同以及房主的身份证。

  城区务工类提供材料:6个月以上的高新区城区正式劳动合同证明和职工养老保险交纳凭证。

  外地来高新区农村中小学就读的,需提供相应农村经商务工证明材料。

  ③类:除需要提供②类所有材料外,还需要提供6个月以上居住证。

  ④类:除需要提供①类所有材料和②类经商务工材料外,还需要提供6个月以上居住证、6个月以上片内房屋租赁合同,并提供房主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

  以上各项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复印件。

  2.材料要求说明

  (1)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网上报名时间开始的前2天(2022年7月18日)有效。

  (2)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要求2022年3月1日至8月31日(6个月)需连续有效。

  (3)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的房屋拆迁户,其子女如果在回迁房片区报名入学,可以凭监护人回迁协议和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等,按照监护人回迁协议所述房屋产权情况处理。

  (4)特殊情况或有争议的,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报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招生时间和工作流程

  2022年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时间为7月20日—8月10日。

  (一)网上报名登记阶段(7月20日—26日)

  报名时间:初中招生报名为7月22日—26日。

  报名方式:根据省市招生工作要求,2022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实行“一网通办”。

  报名平台:爱山东app

  报名流程:适龄儿童监护人需要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用手机进行信息采集,或使用“爱山东”APP扫码登录,后续在电脑浏览器上进行信息采集。

  除特殊类型、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的以外,不再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上交纸质材料等。如果孩子符合报名入学条件,无法在平台上报名成功,可以直接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点学校咨询并网上报名。

  注意事项:

  为实现招生平台和大数据平台数据的对接,必须如实填写符合入学条件的监护人一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注册登录时不能填写子女信息)。

  租房居住的随迁子女报名时需要在报名平台上传租房协议。

  报名时一般不再要求家长选择学校。

  2022年将根据监护人信息,通过大数据查找并审核子女入学条件,自动匹配就读学校。

  无法自动匹配成功的,只可选取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

  (二)材料审核阶段(7月27日—8月3日)

  1.报名信息网上审核(7月27日—28日)

  教体分局和学校通过网上大数据信息比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不再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2.材料复核(7月29日—31日)

  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上传证明材料的,要求家长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7月30日之前,送交到各报名点学校,先进行现场初审,再由学校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管委会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总协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要安排专门负责人员协助教体分局审核相关材料。

  3.材料信息补录(8月1日—3日)

  凡是复核后不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要立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由片区内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登记,并由学校在网上补录信息。只有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才可以参与学校下一步的录取工作。

  4.优抚对象材料审核。7月27日—28日将相关材料送教体分局管理科;7月29日—30日区教体局到相关部门核验材料;8月1 日公示审核结果,审核合格后方可参与招生录取。

  (三)招生录取阶段(8月4日—8日)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在教体分局指导下进行网上录取。

  1.公办学校录取(8月4日—8日)

  公办学校采取单校划片、联合划片、调剂录取3种方式。

  (1)单校划片

  实验小学和第二实验小学以外的公办学校招生首先采取单校划片(一所学校划定一个片区)方式,按照材料审核的四类依次录取。①类以户口迁移时间排序。②类以不动产所在地(房产)和居住地址时间为主要依据,以工商营业执照、务工证明、养老保险时间等为参照排序。③类以居住证和不动产(房产)时间为主,以工商营业执照、务工证明、养老保险时间等为参照排序。④类以租赁备案为主,以工商营业执照、务工证明、养老保险时间等为参照排序。

  凡是符合入学条件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要全部录取。

  (2)联合划片

  实验中学和文轩中学联合划片

  当单校划片招生依次录取的某一个环节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本校招生计划时,如①类以户口迁移时间排序录取。②类以不动产所在地(房产)和居住地址时间为主要依据,以工商营业执照、务工证明、养老保险时间等为参照排序录取。③类以居住证和不动产(房产)时间为主,以工商营业执照、务工证明、养老保险时间等为参照排序录取。④类以租赁备案时间为主,以工商营业执照、务工证明、养老保险时间等为参照排序录取。将这部分学生调剂到联合划片中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其它学校就读。

  (3)统筹调剂录取

  当以上两种录取方式仍不能满足符合我区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就读需求时(经教体分局审核),如①类以户口迁移时间排序录取。②类以不动产所在地(房产)和居住地址时间为主要依据,以工商营业执照、务工证明、养老保险时间等为参照排序录取。③类以居住证和不动产(房产)时间为主,以工商营业执照、务工证明、养老保险时间等为参照排序录取。④类以租赁备案时间为主,以工商营业执照、务工证明、养老保险时间等为参照排序录取,将剩余学生统筹协调安排到招生计划不足的其他学校。如因公办学校片区调整等原因,招生时导致一个家庭的两个孩子分别在两所公办学校就读的,材料审核合格后,家长可以向教体分局提交书面申请,教体分局将根据两所学校学位情况,把孩子调剂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一方就读(仅限公办学校)。

  2.民办学校严格按照规定方式录取(8月4日—6日)

  民办学校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录取并公示。民办学校要按照招生范围和条件,严格审核入学证明材料。凡是审核后符合我区入学条件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要全部录取;对于审核后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体分局统一组织,公证处作公证,并邀请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并即时向社会公开派位结果。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公办学校的招生录取。

  凡是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要在公示后2日内到符合报名条件的片内公办学校直接进行报名审核,按政策规定参与公办学校招生录取。

  3.公示录取结果(8月9日—10日)

  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

  教体分局咨询电话:0635-8507316;

  邮箱:gxqglk@163.com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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