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范围
2022年,兰州交通大学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上海、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艺术类专业(美术及设计学类)考生共185人,涉及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动画及绘画等五个本科专业,分专业计划数见下表。
注:招生计划如与正式公布的有出入,以最后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录取原则及要求
1、兰州交通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继续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课统考成绩(美术学和设计学类),考生参加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科类须符合我校要求方可报考和录取。
2、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区分文理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文理统一排序录取;严格区分文理科排序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文理科分别录取。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及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4、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综合成绩 = 文化课成绩×30%﹢专业课成绩×70%
三、监督机制及入学资格复查
1、我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工作在兰州交通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3、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者,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1-4938051、4956179、4938001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
邮编:730070
五、本简章由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则执行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