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日期通知
鉴于近期部分省份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教育部同意,现决定 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开始时间由原计划1月14日延迟至1月2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审核、缴费时间详见当地考试机构补充报名公告。
教育部考试中心
2022年1月12日
▶报考条件及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公民,符合以下条件可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可:
1.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的社会人员。
2.持有黑龙江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3.符合下列条件的黑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含)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可在其升入本科一年级及其以上年级);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三年级(含)以上(“五年一贯制”、“3+2中高职贯通”须在其高职学习的最后一年);
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任意年级。
学习形式非“普通全日制”,在读年级非上述范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符合报考条件。
4.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省参加考试。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学历条件
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以下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考试。
▶报考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1月24日至1月27日12:00时止。
2)网上审核时间:1月24日至1月28日12:00时止。
3)网上缴费时间:1月24日至1月28日24:00时止。
4)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7日至3月12日。
5)笔试时间:3月12日。
6)成绩发布时间:4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三)考试费用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招考院〔2019〕47号)文件,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请考生在1月18日24时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
▶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以上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具体笔试科目及科目代码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点击查看)。
(二)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科目一、科目二两科考试,科目三学科结合面试进行考核。
(四)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具体 如下:
1.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
2.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五)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其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分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初中朝鲜语文”学科,科目三暂不进行笔试,将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六)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音、体、美专业科目。对于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笔试成绩查询及复核
4月15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日内向所在考区招考机构提交《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点击查看)提出复核申请,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卷,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工作人员在受理复核申请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回复成绩复核结果。
▶其它说明
(一)考试大纲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二)违规处理
本考试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三)成绩有效期及合格证明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全部合格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可自行打印网页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附件:
》》》》黑龙江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咨询电话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