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秋季招生入学工作,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入学工作的通知》以及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以县为主”,压实工作责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在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平台、统一时间、统一部署,分县(市、区)组织实施。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襄阳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施意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及时完善工作专班,制定详实方案,明确工作路线图,压实工作责任。
(一)严控招生计划。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计划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各学校(含民办)的校园面积、师资状况、校额班额要求等办学条件核准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要依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要求,在只减不增的原则下,确保开学后在校生数不超过相应学段办学规模总数,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往年招生人数超过额定办学规模的民办学校今年不予下达招生计划。各地要通过招生平台严格按计划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突破计划招生,全市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
(二)严控招生范围。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对本地义务教育招生划片方案进行调整完善,根据常住人口变化、就学需求、办学规模和就近上学的原则,确定每一所学校划片方式和招生片区。各地招生划片方案报同级政府审批和市教育局备案后对社会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照中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要求,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其区域内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报同级政府审批和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入学工作应急预案,健全突发情况的应急协作机制,以便快速稳妥地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招生入学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
(三)保障特殊群体的入学需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各地要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通过特教学校或送教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二、统一平台招生,严格录取程序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一律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招生,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面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严禁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或以竞赛证书、学科成绩等为招生依据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进行招生宣传、预约登记、报名收费等与招生有关的活动,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外招收新生。平台上的录取数据是各校学籍注册、教科书配发、公用经费拨付、资助政策落实的唯一依据。录取结束后,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的数据结果注册学籍,平台外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非正常学籍异动。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小学毕业生。平台报名时,公办和民办只能二选一,招收新生按照公办学校先录取、民办学校后录取的顺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公办学校录取。公办学校招收新生,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大数据比对结果进行录取,并根据不同情况,及时向家长推送提示信息。平台录取规则是按批次依次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入学的规定,结合本地学校实际,在摸清辖区内生源户籍及住房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录取批次要求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优待对象,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制定相应的落实办法。平台对每一所公办学校录取时,系统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等相关信息,运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公安部门数据比对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等,房管部门数据比对有无房产和房屋产权证的真伪,卫健部门数据比对出生年龄和法定监护人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数据比对营业资质,人社部门数据比对社保缴纳及务工信息等),按照批次先后顺序,依次自动录取,额满为止,平台及时将录取过程和结果通过手机向申请人推送。
(二)民办学校录取。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先由学生及其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每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平台根据申请信息确定录取形式和对象。登录平台提交申请时间结束后,当申请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提交申请的学生全部录取。当申请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系统、统一程序、统一要求进行。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并接到录取通知的学生,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按照招生平台通知要求改报平台报名信息,参与调剂录取。
(三)调剂录取。待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或者有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就学需求、申请条件、交通状况以及学校承载能力等因素,综合分析,进行调剂录取。不符合调剂录取条件的学生,尽早回户籍地申请入学。
三、加强组织统筹,确保规范公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平稳安全有序。
(二)把握关键环节。
1.宣传动员。2022年6月,召开全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平台招生经验,介绍平台功能及操作办法,部署全市平台招生相关工作。多渠道宣传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政策,力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审核备案。各地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调整完善划片方案,审核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对各学校招生计划的申报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各地确定的划片方案及招生计划于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录入平台。
3.系统培训。各地要组织全市平台招生系统性培训,通过召开家长会、现场直播、制作操作视频等方式,对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培训。招生全过程要将“信息多跑路,家长不跑腿”的服务理念落到实处,同时,通过线上沟通交流,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申请报名。家长于8月1日至7日登录“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选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如实填写申请信息,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5.公布结果。平台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对比对过程中产生的疑难问题进行实际核查,逐一解决,落实到位。8月底,由平台推送录取结果。
(三)严肃招生纪律。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纪检监察和教育行政部门将组成专项监督组,对全市义务教育统一平台招生进行全面监督,对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分别对责任人予以追责,因不作为、乱作为或违反招生规定而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襄阳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