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区2022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问答
问1:今年招生政策有什么需要特别关注的?
答:有四个方面提醒关注:一是今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必须在“镇江市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上进行。二是公民同招,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网络报名入学。三是镇江实验学校继续施行“学位有限使用管理”。四是部分区域继续实施共同施教区。
问2: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入学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6月21-30日,家长登录“镇江市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期间可以更改信息。无法在网上完成报名登记的,6月26日8:00-11:00或14:00-16:30持相关材料到施教区的公办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6月30日17:30后,家长填报信息将封存,不能再修改。
因材料不完整需补充材料的家长请于7月12日8:00-17:00在平台上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再办理。
8月1日,家长在招生平台家长端查收入学通知书。
问3:报名的条件以及需要哪些材料?
答:今年报名入学的必须为2016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本地户籍适龄儿童需要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证明。镇江市区以外户籍(含丹徒、丹阳、句容、扬中和其他城市户籍)的孩子入学,需要提供户籍证明、家长居住证、家庭住房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家长工作证明等。
问4:招生必须在“镇江市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上进行信息登记吗?如何登录“镇江市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
答:是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均须通过“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全部实行网络管理,网上登记作为新生录取的前提,网上入学结果与学籍办理挂钩,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登记入学。如果未在平台上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将会影响学生的正常入学。信息登记先后顺序与入学顺序无关。
家长可以登录“镇江市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PC端网页http://ygzsgl.zje.net.cn:1923或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页面
问5: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家长在填报时根据平台提示填写相应内容。主要是
学生及其家庭基本信息: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籍等信息;监护人信息,家庭住址(房产)信息等。
问6:民办小学怎么招生?如果报名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还能不能回到原施教区学校?
答:民办学校通过报名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有文件规定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对经过认定的镇江市A—D类人才子女外,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有意向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择市区一所民办学校进行报名登记,被民办学校录取后须到民办学校就读。
电脑随机派位没有录取的,可以回到原施教区学校就读。家长在给子女选报民办学校时,应在充分了解学校办学、收费等情况后,慎重作出选择。如果被电脑随机摇中,但在规定时间不去报到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情况统筹安排。
问7:什么叫共同施教区?
答: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育行政部门在特定区域实行多校划片,适龄儿童少年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其中一所就读,这个特定区域就是共同施教区。2022年继续对部分学校设置共同施教区,在共同施教区内可以自愿选择其中一所小学(校区)入学。
问8:什么叫“学位有限使用管理”?润州区今年有哪几所小学实行学位有限使用管理?
答:因施教区范围内生源数量急剧增加,已经达到或超出学校办学承受能力,在某些特定学校的施教区范围内住所对应的小学学位使用结束前,后继购房者家庭不承继该校的入学学位。也就是说,一套住房6年内提供一个学位(同一个家庭里有多个子女的除外)。
镇江实验学校小学部继续实行学位有限使用管理办法。
问9: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可以延缓入学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6月21-30日的工作日提供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教育科进行审核批准,办理暂缓入学手续。暂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问10:学校是不是分重点班?有没有教工子女班?
答: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均衡配置教师和学生,实行均衡分班,任何学校不得设特长班、实验班等重点班。学校教职工子女要相对分散地安排在班级中,不得集中安排在某个特定班级。
问11:怎么进行招生咨询?
答:家长可以向润州区教育局教育科进行咨询,咨询电话:85589127;各小学将于6月10日发布招生通告,家长可以关注招生通告,也可以根据学校发布的招生通告中的咨询电话向学校咨询。
招生工作中有关家庭房产、户口信息填报等常见问题及解答
问1:家中有多套住房的,如何填报住房信息?
答: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如实填报实际长期稳定居住的一套住房信息。相关学校会组织家访,对实际居住情况进行调查。
问2:房屋已经购买,且实际居住,但由于房产证抵押贷款或者由于其他原因未领到不动产权证明(房产证),如何填报房产信息?
答:按照现住房产信息填报。上传佐证材料时须有购房全额交款发票、盖有相关银行公章(红印)的证明。
问3:全家居住在公租房(或廉租房),如何填报房产信息?
答:如果家庭有属于自己的房产,应该填报该处房产。如果所住公租房(或廉租房)是家庭唯一房产,应填报此处房产信息。
问4: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未购房,也无公有产权租住房,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直在一起,实际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的,如何填报住房信息?
答:可以此居住地填报信息。
问5:实行住房安置,已经领到回迁房的,如何填报住房信息?
答:填报回迁房的相关信息。
问6:实行住房安置,但尚未领到回迁房的,如何填报住房信息?
答:可以拆迁协议上规定的地址填报实际地址。
问7:原有房屋货币拆迁,如何填报住房信息?
答:如果家庭已经购买新房,应以新房信息填报。如尚未购房的,填报租住房信息。
问8:户籍性质一栏怎么填?
答:一般有两类:镇江市区(京口、润州、新区)的户口,根据城乡性质,填报城镇户籍、农村户籍等。此外都是第二类,统一填外地,填报城镇户籍、农村户籍。
问9:单亲家庭的孩子上学怎么安排?
答:一般来说应该根据离婚判决书上确认的孩子抚养权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