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符合《泰山区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的第一批次网报成功的申请人。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健康码为绿色,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暂不接受高风险及中风险地区返泰山区的申请人。
二、体检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7月3日—7月7日(每天上午9点半前),逾期未体检者后果自负。
2.地点:泰安市中医二院健康管理中心,地址:东岳大街46号中医二院东院(志高银座东100米路南)。联系电话:6112277 ,13156977888。
三、体检要求
1.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2.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填写并打印纸质体检表(体检表只填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三项)、将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贴到体检表上,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体检结束,体检表由体检中心统一送至认定点,申请人可记录个人体检编号,以方便到认定点查询。)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需要佩戴口罩,遵守体检中心疫情防控规定,当天早晨空腹抽血,不得吃饭、喝水,待医院抽完血后再吃饭、喝水。
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费直接交到体检医院收费处。
3、申请人体检完毕后,即可离开医院,体检表交查体中心,由查体中心统一交认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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