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申请在雨花台区公办初中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具有我区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内公办初中入学。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符合我区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相关材料,即与用工单位签订的规定时限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在宁有效营业执照。
4、应届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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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