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民办学校招生,根据国家规范民办教育的相关政策,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进行评估,有计划,分步骤,对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核减或停止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坚持三个“只减不增”原则:即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数量只减不增,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只减不增,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只减不增。不断强化政府举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强化义务教育公益属性和规范办学行为,办好办强义务教育学校。2022年秋季起,亲子双语小学、培英中学、铁路实验学校和英才小学不再下达招生计划。华奥学校和洛宁新宇学校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不再下达招生计划,停止招生。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证规定学段范围招生,一律不准超范围招生,否则,终止办学手续。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行公民同招、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开展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公平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招生。各民办学校结合学校场地、设施、设备、学位、床位、功能室、餐厅等办学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方案、招生计划上报教体局,待审批后按有关时间节点分步实施招生工作。
1.招生范围:民办中小学可面向全县招生。
2.招生计划:
3.招生程序:
(1)8月9日至14日,意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携带户口簿、素质评定手册(初中)到意向学校现场报名(只能选择1所学校),学校进行初步登记造册。
(2)8月9日至15日,学校审核注册。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学校,学校直接注册录取,导入“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电脑派位,摇号录取。
(3)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具有该校学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可通过该校初中部直升方式入学,学校直升方式入学学生人数不能超出该校七年级的招生计划,否则,也要通过电脑派位录取。小学一年级不能通过直升方式入学。
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体局安排到其他民办学校或就近的公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