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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2022年城区小学招生条件及程序 常宁市小学招生新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30 23:50:23
The Beginning

  常宁市2022年城区小学招生条件及程序

  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使用统一的平台组织开展报名、审核、录取等工作,各市直学校、民办学校及办事处中心学校积极配合,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常宁市中小学招生录取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报名。该平台只适用于小学一年级的及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其他年级学生转学不能在该平台操作。

  先自主申报学位(报名流程详见附件“常宁市中小学招生有关政策及平台操作说明”)。各招生学校审核相关资料原件及入户调查核实相关信息。

  (一)市城区“两证齐全”或“单证”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就读小学,列入城区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凡符合这些要求的适龄儿童。

  7月16日-2022年7月23日,登录平台网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全文;

  7月24日-7月25日,招生学校初审并公示初审结果;

  7月26日-7月28日,再持有关证件原件到所报学校审核;

  7月24日-7月25日,适龄儿童(家长)在平台核实或修改误填信息;

  7月29日-8月5日,学校与房产、户籍等部门核对信息真伪,并入户调查;

  8月6日,学校在网上公示初录结果;

  8月7日-8月9日,教育局审核各校招生情况;

  8月10日,教育局在常宁市中小学招生录取平台公示有房产或户口适龄儿童的招生结果。

  1、“两证齐全”的含义:

  (1)适龄儿童的户口在城区所属学校的招生范围内。其父(母)的房产也在城区所属学校的招生范围内。

  证明材料:①户口簿原件。②房产证原件(无房产证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③证件所有人的3个月以上水、电原始发票。

  (2)适龄儿童因父母无房,全家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且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及房产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者),视为符合“两证齐全”入学条件(所需材料同前)。

  2.“单证”的含义:

  (1)户籍在城区2022年8月31日前满一年以上(不包括户口挂靠在城区非监护人名下或城区适龄儿童独立户口),未在城区购房家庭的子女。

  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

  (2)户籍不在城区,但已在城区购房并入住家庭的子女。

  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②房产证原件(无房产证提供购房网签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③房产所有人3个月以上的水、电原始发票(或网交费依据)。

  根据各校学位情况“两证齐全”者优先。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就读城区小学:

  7月16日至7月23日,登录常宁市中小学招生录取平台进入“无城区房产、户口”窗口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

  7月29日至8月5日,各校将招生对象的户口、房产证等证件,通过入户调查或与户籍系统比对或与房产部门核实等方式验明真伪。

  8月25日至8月27日,到平台查询初审结果信息,合格者再带相关证件原件到本人申请的学校现场审核;

  8月28日,常宁市中小学招生录取平台将公示随迁子女的录取结果。(户口挂靠在城区非监护人名下及城区独立户口者可视为随迁子女合格条件在“无城区房产、户口”窗口申报学位,将视情况优先审核。)。

  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②务工证明(务工的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并由用工单位所在街道以上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在营业中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税务证)。③在城区缴纳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8月30日,按录取结果到相应学校报名。

THE END

TAG:原件  城区  常宁市  户口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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