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城区户籍类学生。
需提供的资料:
①父母与就读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迁入截至2022年6月30日);
②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城区房产类学生。
需提供的资料:
①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父母与就读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③父母房产证明(指能够证明房产权属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备案登记等);
④实际入住后的水电或电视或网络开户证件及缴费发票。
3.父母进城务工(含双方、单方务工)与经商类人员子女。
需提供的资料:
①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父母与就读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③父母在县城务工、经商截至2022年6月30日连续满六个月的资料证明(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工资流水册、门面租赁合同、租房合同等);
户籍不在城区且城区无房产的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随迁子女需提供的资料:
①全家户口簿;
②工作证明:父母(至少一方)由工作单位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或由县级以上编制部门出具的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证明材料;
③所租赁房屋房东的合法房产资料(同房产类房产要求)、房屋租赁许可证、租房合同。
4.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需提供的资料:
①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父母与就读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③父母一方现役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部队政治部公函。
核查时间:7月28日至8月15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