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安庆根据实际常住地认定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如下:
一、符合“两个一致”原则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在一起并单独立户;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
二、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
少年父母房产证地址与其户籍地址不一致的,按照其父母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实际居住地以父母房产证地址为准
三、不符合以上一、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实际居住地认定学区: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区,其户口随另一方在本市区并实际居住的,以实际居住地(房产证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两套(含两套)以上固定房产,按照长期居住的固定房产确定学区
3.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有自有房产和私租住房,以自有房产确定学区
4.租住公房
租住公有住房人员能提供公租房证明、1年以上(含1年)缴纳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及无房证明的,按公租房所在地安排入学。不能提供以上证明的,将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5.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户口未入的,凭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以居住地确定学区;
6.已购期房的,凭房产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依据期房所在地安排入学,也可参照实际居住地情况,依据实际常住地认定顺序(第四章)确定学区。
7.房屋拆迁户
拆迁后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证地址)所在地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7.自建房与共建房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与自建房住址相一致,且能提供房产信息证明(房产证、建筑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之一)及乡、村两级证明材料的,可依据自建房确定其入学学区。
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籍与自建房住址不一致,但能提供无房证明及乡、村两级证明材料的,自建房所在学区学校可在招生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考虑。共建房住户子女可在学校招生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予以考虑。
8.挂靠户
挂靠户是指将适龄儿童、少年(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挂靠在某一亲友或其他户主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挂靠户且确无产权住房的,将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9.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赠与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房等,均不能作为学区房,即不能以此房产作为本学区入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