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安庆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24至25日
报名条件:
1.年龄要求
(1)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2)学校原则上不接受未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若学位有空余,按出生日期排序适当放宽入学年龄,并要在校内将此类学生名单公示一周,但不得接收2016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其他要求
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其子女,持报名所需材料(附件3),在市教体局规定的时间内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范围学校或确定的学校报名,交审有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入学信息审核。
附件3
一 独立房产户 | (一)能提供房产证原件的 | (二)不能提供房产证原件的 | |
1.户口簿 | 1.户口簿 | ||
2.房产证 | 2. 购房合同 | ||
| 3.全额购房发票(或首付款发票和银行盖章原件的贷款合同) | ||
4.房产抵押证明(银行盖章原件) | |||
二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住房的俗称“爷孙户” | 1.户口簿(含证明三代亲属关系的材料) | ||
2.房产证 | |||
3.无房证明(房产局出具) | |||
三 自建房住户 | 1.户口簿 | ||
2.房产信息证明(房产证、建筑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之一) | |||
3.乡、村两级出示的证明材料(若有房产证,则不用出示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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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若不能出示房产信息证明,则由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学校组成联合核查组进行上门核查,核查需留存图片、文字等核查资料,相关核查人为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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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公租房住房户 | 1.户口簿 | ||
2.公房租赁证 | |||
3.无房证明(房产局出具) | |||
4.租金缴纳凭证 | |||
五 拆迁户 | (一)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 | (二)拆迁异地安置的 | |
1.户口簿 | 1.户口簿 | ||
2.原始房产证和房产信息证明(房产局出具) | 2.异地安置地的房产证或拆迁协议 | ||
3.拆迁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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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无独立房产的共有房产户 | 1.户口簿 | ||
2.房产证 | |||
3.无房证明(房产局出具) | |||
七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1.户口簿 | ||
2.房产证(无房的,需提供房产局出具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和居委会出具的租房证明) | |||
3.居住证 | |||
4.家长经商或务工证明 | |||
八 挂靠户 (私租户) | 1.户口簿 | ||
2.挂靠户(私租户)主的房产证 | |||
3.无房证明(房产局出具) | |||
4.租房合同 | |||
5.租房证明(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居委会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