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2年中招工作提示单(二)
根据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芜教基〔2022〕26号)、《繁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繁教〔2022〕3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规范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要求如下:
1、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
2、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
3、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
4、严禁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
5、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6、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7、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8、对普通高中违规接收的考生,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9、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
区教育局将畅通举报渠道,建立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依法依规处理,因违规招生受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年检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并限期整改,同时将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10%的比例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