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2022年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条件:
城区中小学招收具有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户籍或监护人在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有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具体条件如下:
1.监护人在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具有合法房产(商业用房除外),依据监护人合法房产地址确定就读学校,监护人有多处合法房产的,以实际居住地合法房产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2.监护人在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购买新建合法房产(商业用房除外),但房屋产权证暂未办理,已交工并实际入住的,可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3.具有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户口,监护人在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无合法房产,但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居住的,经入户调查核实后,统筹安排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不在招生范围内居住的,根据各学校招生情况统筹调剂安排入学。
4.具有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户口,监护人名下无房产且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监护人的户口长期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自出生至今未迁移过),长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有合法房产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房产地址确定就读学校。
5.2017年-2021年有学生通过划片招生进入师专附小、实验小学、北关小学就读及2018年-2021年有学生通过划片招生进入实验中学就读的房产地址,不再作为2022年划片招生入学依据。
6.当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出服务学校招生能力时将按照以下顺序调剂安排部分学生到其它学校就读:城区户口无房租房居住、城区内有大产权房产暂未办理房产证交房入住时间晚者、房产证签发日期晚者。
7.有兄姐(同一家庭子女)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在不超学校招生规模的情况下,可申请在兄姐所在学校就读。
所有参与城区中小学划片招生并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入学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