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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子女向城区有关学校提出入学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一年级:
①户口簿或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公安部门颁发的在姜居住证(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前);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姜堰城区相对稳定工作(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前在城区务工或经商)的证明:务工者需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保手续;经商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或免税)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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