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宜城市城区(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上学需上传资料内容的相关说明:
(一)住房资料
家长需提供的住房资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需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房产证明:
(1)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监护人(或儿童、少年个人)房产在宜城市区且产权份额不低于51%。
(2)房产证还未办理的,应提供购房发票和网签合同。
(3)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宜城市城区无房、以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申报新生实际居住地的,三代必须同本(户口簿)且无迁入迁出记录,同时必须是监护人及孩子一家三口无房。
(4)在宜城市城区已经签订了拆迁房屋置换协议,目前还未还房的,应提供《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宜城市城区拆迁户且房产权为监护人或儿童、少年)、拆迁总指挥部证明、租房证明材料。
2.房屋租赁凭证:
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租期一年以上(2021年9月前至2022年的9月30日后)。
3.特殊住房证明:
(1)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宜城市区公租房居住的,应提供公租房合同。
(2)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宜城市区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地契、6个月以上的水电缴费发票等相关证明。
(3)属于军产房类别的,应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
(4)属于集资房(小产权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及6个月以上的水电缴费发票等相关证明。
(二)经商、务工资料
1.监护人2021年9月前至今来宜经商一年以上的,应提供宜城市城区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凭证》不能作为入学证明材料,下同)、宜城市区营业执照(2021年9月前办理并至今实际经营)、宜城市城区住房租赁协议(2021年9月前至2022年9月30日后);
2.监护人2021年9月前至今来宜城务工一年以上的,应提供宜城市城区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宜城市区内劳动合同(2021年9月前签订至今有效)、宜城社保缴费证明、宜城市区住房租赁协议(2021年9月前至2022年的9月30日后)。
3.宜城市乡镇户籍进城务工、经商的,需要提供除居住证以外的其他资料。
关于资料种类的相关说明:
(一)宜城城区户籍申请人需要录入和上传的资料目录为:
⑴学生信息:录入学生姓名、学生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身体健康状况等。
①身份信息。选择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选择名下有宜城市城区房产的一方)、录入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选择房产类型(产权房、公租房<含军产房>、自建房<含集资房、小产权房>、置换房、租房、三代同堂),并拍照上传监护人的身份证照片。若选择“三代同堂”,需录入祖辈关系、有房产的祖辈姓名、祖辈身份证号、祖辈房产类型,并拍照上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身份证照片。
②房产信息。
A、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按平台样式录入房产证号,房屋坐落位置,按样式图拍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照。
B、有网签合同的:拍摄网签合同中带有合同号、落款的页面。同时上传购房发票。
C、属公租房类型(含军产房)的:录入公租房地址,拍摄公租房合同;军产房拍摄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
D、属自建房类型的(含集资房、小产权房):录入房屋坐落位置,拍摄地契、购房合同及发票、6个月及以上水、电、气(任选其一)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集资房拍摄购房合同或发票。
E、属置换房类型的:拍摄房屋置换协议及拆迁指挥部证明。
F、属租房类型的:录入租住房位置录入租住房位置并拍摄租赁协议。
(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申请人需要录入和上传的资料目录为:
⑴学生信息:录入学生姓名、学生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按平台样式如实录入。例:襄阳市襄城区)。并拍照上传学生所在户口簿中那页照片。
⑵家长信息:
①监护人在宜城市城区购买了成套住房或居住房为公租房(含军产房)、自建房(含集资房、小产权房)、置换房的,身份信息和房产信息录入和拍摄上传资料同前面宜城市城区户籍需提供的资料一致。
②监护人在宜城市城区无房产,属租房的,除了录入身份信息以外,还需拍照上传以下资料:
A、属经商类型的,录入居住证号,拍摄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营业执照、住房租赁协议。
B、属务工类型的,录入居住证号,拍摄居住证或《湖北省居住证受理回执》、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住房租赁协议。
注:宜城市乡镇户籍,但在城区有住房(产权房、自建房、公租房、小产权房等)或者在城区务工、经商的,需上传同流动人口类型相同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