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时间
2022年我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
(一)春季认定工作时间
1.各县市区4月15日之前发布认定公告;
2.网报时间:4月25日—5月13日(系统开放日7:00-24:00);
3.现场确认时间:5月10日—5月20日(法定工作日);
4.认定数据处理及证书发放时间:5月23日—6月30日。
(二)秋季认定工作时间
1.网报时间:9月26日—10月21日(系统开放日7:00-24:00);
2.现场确认时间:10月18日—10月28日(法定工作日);
3.认定数据处理及证书发放时间:10月31日—12月14日。
报名入口:中国教师资格网
【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三峡大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宜昌市的中国公民及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证书。
三、认定机构:
四、学历标准
申请认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七、申请流程:
八、其他事项
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要积极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当地防控管理要求。
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