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
我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1.户籍与身份证信息一致,均为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鹤岗市萝北县、绥滨县,双鸭山市饶河县,鸡西市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县,伊春市嘉荫县,牡丹江市穆棱市、绥芬河市、东宁县,佳木斯市同江市、抚远县,黑河市爱辉区、逊克县、孙吴县,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2.户籍与身份证信息一致,均为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在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工作的汉族考生。
3.户籍为黑龙江省,在新疆内高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
二、资格审核程序
1.申报人提交审核材料
《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式3份,考生身份证、户口原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在职考生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考生登记表上盖章。汉族在职考生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申报时,申报人要将审核材料一并报齐。材料不齐全的,不能进行资格审核。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为提交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收取审核材料时间和地点
收取材料时间:报考硕士研究生材料收取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双休日不休息);报考博士研究生材料收取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2023年3月31日(节假日休息)。5个工作日内办结。
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地点:黑龙江省教育厅传达室(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和民益街交口,民益街102-4号)
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地点:黑龙江省教育厅333室
3.资格公示
拟同意报考考生名单在黑龙江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lj.gov.cn)通知公告栏目分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于公示结束后下一个工作日可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4.领取校验码
通过资格审核且公示期无异议后,在黑龙江省内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含外省籍考生),请及时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联系,持盖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646371062)。在黑龙江省外考点参加考试的黑龙江籍考生,请及时按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相关要求获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5.定向单位填写
我省非在职师范类考生填写市(行署)教育局、非师范类考生填写市(行署)人社局。
三、签订协议
考生被招生单位录取后签订协议。协议先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
四、防疫要求
现场提交审核材料人员前14天无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国外旅居史,或被判定为新冠肺炎感染者的密接者。无发热、流涕、咽痛、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不适症状。自觉扫码、测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距。
(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0451-5362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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