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申请购房补贴的条件:
1.对个人(家庭)于规定时限内在中心城区(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购买开发企业开发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并已缴清契税的。(含预售和现售。)
2.通过继承、赠予等方式获得的住房,以及享受政府购房政策性补贴购买的住房,棚改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回迁房以及针对特定人群销售的住房均不享受上述补贴政策。
二.补贴比例:
房屋成交价1%
三.补贴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他县区、市属开发区、农高区可参照执行,所需资金由县区自行负担。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