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入境机动车驾驶许可办理条件
1.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准驾车型应当符合申请人所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准驾车型。
2.驾驶自带临时入境机动车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准驾车型还应当与其自带机动车车型一致。
3.驾驶租赁中国机动车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
4.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凭所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和入境凭证,驾驶自带机动车行驶至《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核发机关所在地,并于入境后二日内申请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办理材料
1.出入境身份证件(点击查看样图)
2.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点击查看样图)
办理流程
1.受理。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2.审查。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开具退办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
3.办结。核发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办理费用
收费标准:临时驾驶许可工本费 10元/证
咨询方式、办理地点及时间
1.窗口咨询:日照市东港区北京北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河山镇北6公里) 电话咨询:0633-7998110
2.受理地点:
(1)市本级:市车管所 北京北路漩沟子村西;东港区 直属大队车管所 日照市东港区昭阳路与潍坊路交汇南50米处;
(2)东港大队车管所 东港区兴海路与日照路交汇处西50米;
(3)岚山大队车管所 G204与疏港大道北500米路西(浩通驾校院内);
(4)五莲大队车管所 五莲县城滨河路;
(5)莒县大队车管所 莒县临沂路69号;
(6)开发区大队车管所 日照市厦门路与大同路交汇处
3.受理时间:
(1)市车管所、直属车管所、东港车管所、开发区大队车管所、岚山大队车管所: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其他大队车管所: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