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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死亡或跨制度参保,个人账户中有结余资金的可申请一次性返还。
二、所需材料:
1、出示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死亡证明;
3、填写《个人账户资金返还申请表》;
4、提供本人银行卡(包括账号、开户银行网点)或工资存折,返还的资金将划入其中。
三、办理流程:
单位地址及监督电话
单位地址: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E区
如果您还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877-2018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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