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2清远北部企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补助申请流程
1.申报。每年进行1次,具体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北部县(市)人社局收集汇总本辖区的申报材料。首次申报的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大学毕业的,需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证;
(3)申报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
(5)在清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初审。北部县(市)人社局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后,加具初审意见并盖章,将《清远市北部地区就业大学生补助申报表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和申报人资料各一份报市人社局。
3.审定。市人社局审核认定后,将申报通过人员名单在清远市人社局官网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才办审定。
4.政策兑现。市人才办批复文件后,市人社局向市人才办申请下拨资金,资金下达后由市人社局发放至各县(市、区)人社局,各单位收到资金后将有关补助发放到个人。补助资金应依法缴纳税款。
联系人及电话:市人社局 人才开发科 3366161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