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2022年9月1日-9月30日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
申报流程:
网上初审:9月1日-10月14日
各板块对照选拔条件,对申报企业及申请人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初审,主要审核企业及申请人资质、相关材料的完整度以及材料与所填信息的匹配度。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齐备后方可通过初审。
网上复审:9月30日-10月31日
区经发委、企服中心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网上复审,形成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其中区经发委对通过初审的企业所属产业领域及专精特新类别进行复审,区企服中心对通过初审的企业和人员信息进行复审。
现场核验:11月1日-11月16日
由申报企业经办人携带通过复审人员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所在板块人才工作部门进行现场核验。板块人才工作部门查验原件,材料齐全无误的,留存复印件,在《苏州高新区“狮山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及所有材料复印件上盖章,并将通过现场核验的材料复印件统一报送至区企服中心。区企服中心对通过现场核验人员的材料复印件进行现场复核。复核无误后,区人社局根据积分排名情况形成建议资助名单。
认定发文
建议资助名单报经区(工)委人才办会议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最终资助名单;公示有异议的,由区人社局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注意事项:
1.已获区级各项人才计划资助者,不再重复享受该项政策。
2.资助金额与上级同类政策资助中区级承担部分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兑现,与区级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兑现。
3.申请人及申请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于申请人在申报、申领期间相关资质发生重大变化的,需要及时报备,若有虚假瞒报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个人及企业申报资格,追缴资助资金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4.全区范围内按积分排名对申报人进行择优资助,并依据85%、10%、4%、1%比例享受6万元、9万元、12万元、20万元的薪酬和安家补贴(两部分各占50%),其中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补贴不少于12万元。补贴自认定后下一年起分两年拨付,每年集中申领一次,补贴资金通过所在企业划转至受资助人。
5.苏州高新区狮山产业紧缺人才获得12万元和20万元薪酬和安家补贴支持的,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可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1.5倍。享受贷款支持政策的有效期为2年,以区(工)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印发的入选人员名单文件时间为准。工作单位(缴存单位)应与区(工)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印发的入选人员名单文件中载明的工作单位一致。